关于开展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1:4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县各参创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新一轮创评周期的第一年,也是省、市两级2005-2006年度文明单位申报评选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全县文明创建活动跨上新的台阶,在省、市本年度创评周期中取得新的成绩,根据市文明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文明创建工作中,开展主题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主题创建活动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主题创建活动在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中开展,其它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及相关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行业,要围绕创建标准和宝应县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实际,在做好日常创建工作的同时,每年确定一个创建主题。创建主题可以是本单位、本行业日常工作或创建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主题创建得到加强或进步;可以是本单位、本行业的一项工作特点或创建特色,通过主题创建进一步做大、做强,努力形成品牌;可以是一种方式、方法的探索,通过主题创建,为更好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累经验。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主题创建活动是抓好文明创建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适应新形势下创建工作的一种创新形式,希望各单位、各行业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的创建主题及工作方案,要于5月底前,以文字形式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将在适当时候结合检查文明创建工作,对各单位、各行业主题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结果作为各单位、各行业申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重要依据。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题创建的目的是为了深化创建工作,为中心工作服务。因此,各单位、各行业在设计创建主题时,要与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与正常的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创建主题要突出单位、行业特点,重在解决题目,着力进步效果。

  3、积极探索,适时总结。不少单位在前几年的文明创建工作中已经特出了主题创建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是第一年市文明办要求普遍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题目,各单位、各行业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精益求精方式、方法。主题创建活动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要留意总结,及时报县文明办。年终自查报告中,要充分反映出主题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特色,亦可将开展主题创建活动的情况单独总结,并以文字形式报县文明办。

            宝应县文明办

            200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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