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 2006 年造林绿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2:17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全县 2006 年造林绿化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围绕目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OO 五年十仲春二十八日

            全县 2006 年造林绿化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精神。落实省市有关会议要求,全面完成 2006 年造林绿化任务,进步全县营造林水平,特制定《全县 2006 年造林绿化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

  一、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5 分)。成立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行使工作职责,并将造林绿化列入政府目标治理得全分。

  2、重点工程(5 分)。完成区域内县级和镇级重点工程(包括党政领导绿化责任工程),且经市、县评选为优良的得全分,合格得 3 分,分歧格的不得分。

  3、成片造林(20 分)。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合格面积),且每块造林地都制作好规划和验收卡,上报小班面积正确率达 98%以上得全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4、农田林网(20 分)。完成县政府下达任务,完善的网格面积控制在 300 亩以内,新建的一级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 200 亩以内,且无常绿、花木(新栽)的各得 10 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善、新建的完成比例得分,选常绿树种、花木造林的有一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5、村庄绿化(5 分)。大力开展围庄林建设和村庄绿化,完成小康村建设绿化覆盖率 25% 指标得全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6、通达工程(10 分)。完成通达工程林带建设任务,两侧各栽植不少于 1 -2 行树木的(含已建的),且无断带(河流、建筑物、渔塘除外)得全分。有一条未建的,有一处断带、有一处未按要求栽植的分别扣 1 分,扣完为止。

  7、四旁植树(8 分)。完成任务得全分。未完成的按完成的比例得分。

  8、苗木质量(7 分)。一级以上苗木占 90% 以上得全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9、成活保存率(10 分)。造林成活保存率达 90% 以上得全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完为止。

  10、林业经营机制(10 分)。新造林林权明晰,管护责任制落实达 90% 以上得全分(以合同为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办法

  11、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分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苗木质量、造林质量、成活保存率等。

  12、考核分年龄两次进行,分别计分,以均匀分计算全年得分。

  13、组织领导以各镇(区)政府文件为依据;成活保存率、苗木质量以考核内容 3 -7 个方面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核查;通达工程绿化、成片造林、新建的一级林网逐块核查;林业经营机制、完善的农田林网、四旁植树、村庄绿化采取随机抽样方式核查(小康 村 必查)。

  三、赏罚办法

  14、考核结果列为县政府对各镇农业工作及“双文明”考核内容之一。

  15、根据考核结果,评选绿化造林先进镇、部分和先进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得分后三名的镇、部分全县予以通报。

主题词:林业 考核 办法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5 年 12 月 28 日印发

共印:6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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