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全面开展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2009-10-18 18:05:15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县将全面开展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提升财会职员会计诚信理念和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进步会计工作质量和理财水平,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治理办法》精神,我县将开展以检查会计职员从业资格情况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范围为全县范围内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按照《会计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检查核实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是否取得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是否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调转登记和完成会计继续教育等情况。2、按照《会计法》“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要求,审查核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包括会计主管职员)是否取得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还要对其任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条件进行重点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方式采取单位自查和财政部分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任用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职员从事会计工作和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员)的单位,将按照《会计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和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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