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给政府投资项目套上“笼头”

发布:2009-10-18 18:05:19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县给政府投资项目套上“笼头”

  随着我县产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的数目和投资总量明显增加,而政府投资项目从决策到投入使用的过程相对不够规范,根据政务公然和打造阳光政府的要求,我县着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日前,专门出台了《宝应县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暂行规定》,给政府投资项目套上“笼头”。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规定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合同治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各个环节的治理。在决策和计划环节,建立储备库制度,同一编制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建立咨询评估机制,实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在审批环节,按照审批权限,发改部分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财政部分负责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审查或评审;在建设治理环节,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依法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行工程合同治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逐步推行代建制度,强化项目竣工验收,建立重大项目实施后评价制度;在资金治理环节,严格项目资金拨付治理,严格执行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县财政局审定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在监视检查环节,由县发改委负责牵头稽查,由县审计局实施监视审计和必要的项目抽查,由县监察局进行监视检查和查处,建立健全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考核制度等。

  通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治理暂行规定》,将规范我县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进步投资效益。(季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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