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 -- 宝应信息港0514.cc!

发布:2009-10-18 18:07:37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3日,记者从全县2007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会议上获悉,全县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严禁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一免一补”(免课本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秋学期中小学收费,义务教育全部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按民办学校原收费标准减去公办学校相应年级原学杂费标准收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普通高中按评估确认的星级收费,原在校生学费执行原标准,未评定星级的学校学费按原标准执行。

  所有学校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饮水费,一律不得代办牛奶费、校服费和办证费等服务性收费。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0514.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