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显著

发布:2009-10-18 18:04:0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明显

  我县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年来,年均参合农民61万多人,年均参保率95 %以上。3年共筹集资金5646.36万元,共为全县农民住院报销49980人次,报销金额4043.76万元,以户计算覆盖率达27%。并为全县近40万人进行物理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欢迎,新农合工作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一是建立组织,调研制定政策。自2003年省市农村实事工作会议后,我县各级领导对在全县举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非常重视,县政府于2003年9月成立了“宝应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治理委员会”,其经办机构设在县卫生局内,抽调精干职员负责全县合作医疗治理工作,止目前,县合管办有专职治理职员、微机维护职员及财会职员,具备房屋、电脑、资料柜等办公设施,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县政府颁发了《宝应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和《宝应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治理办法(试点)》,确定了从2004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明确具体筹资标准、报销比例、报销方法。(筹资标准:04年32元/人/年、05年33元/人/年、06年50元/人/年)。2005年初县政府又针对2004年合作医疗运行存在的题目,通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对合作医疗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制定出台《宝应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治理办法》,将住院补助起付线从500元降到300元,扩大药品及诊疗项目的报销范围,其中药品从600多种增加到700多种;实行最低补助制度,对年度首次住院就诊者补助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补足,设立大病救助基金,对发生高额医疗用度的贫困参保农民给予二次补助;对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分娩进行定额补助。2006年在保证合作医疗保障农民医疗水平的基础上,根据省有关政策对《宝应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报销范围》进行了修订,取消部分不公道和淘汰药品,新增常用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特别是将目前群众就医时使用较多的新医疗技术和过去不予报销的特殊检查、特殊医疗、特殊材料纳入补偿范围。同时为扩大受益面,进步受益率,今年又增加了门诊报销项目,进步了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

  二是强化治理,安全运行基金。我县合作医疗基金纳入财政专户治理,严格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的基金安全治理办法。做到“财政部分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用钱,合管办用钱不见钱”。首先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的资金缴入银行收入户,每月将收入户资金定期划入县财政专户,收入户资金只进不出,基金使用时由县经办机构向财政部分申报用款计划,财政部分从财政专户按计划划入支出户,县经办机构将支出户资金电汇到各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兑付给农民。这样确保基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形成了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财政部分和信用社四方互相监视的基金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基金运行安全。

  三是进步效率,规范服务惠民。2004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伊始,就开始进行计算机结报工作(请南京摩尔公司设计制作合作医疗单机版操纵软件),2005年县卫生局又投入40余万元,购买了计算机服务器,建立了计算机网络和合作医疗即看即报系统。在全县16个镇(开发区)合管办和34家定点医疗机构安装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核补信息系统”,淘汰了落后的单机手工操纵,实施联网结算,简化了报销程序,缩短了报销时间,方便了群众,有效进步了群众参保积极性,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治理,建立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严格用度控制。切实用好每一分钱。规范医疗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广大农民自主择医。从合作医疗举办开始我县就确定农民就医可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自由择医,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将药品、检查价格公示上墙。有关部分经常组织专项检查,严禁乱开药、滥检查,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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