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监察大队为9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56万元 -- 宝应信息港0514.cc!

发布:2009-10-18 18:06:33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没想到,找劳动部分真管用,这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工钱,太感谢你们了!谢谢!谢谢!"6月8日晚11点半,姜西标等98位来自安徽、四川和江西民工在工地握住执法职员的手不停隧道谢,在宝应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助下,他们领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

  去年10月20日,姜西标等62位来自安徽、四川和江西民工从上海川沙建筑工地被泥工组包工头朱登峰带到宝应县大上海国际公寓工地来施工,双方口头约定到年底把两工地的工资一次性支付。春节前大部分民工已经结清工资回家过年。还有部分民工19人没有结帐并继续留在该工地施工,到今年5月25号包工头朱登峰不辞而别,工人此时情绪激动,并且出现过激行为,要求宝应大上海工地按与朱登峰口头协议内容支付工资。大上海工地项目部以为:“这批民工在上海川沙工地的工资不应该由我们支付,且春节前的工资已经支付给包工头朱登峰,暂不支付工资。”双方因对工资支付时间、标准存在分歧而发生激烈争执,在宝应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公安部分的协调下,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于6月2日上午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泥工组停工,继而出现木工组和钢筋工组的停工,为平息事态的扩大,劳动监察大队采取措施“先易后难”,对无争议的木工组和钢筋工组的工人工资先予发放,对泥工组的题目分春节前和春节后两块处理,因双方对春节后考勤和工价支付无争议,劳动监察大队执法职员放弃周六和周日的休息。6月2号、3号两天与东亚公司一起对98名农民工工资合计支付47.5万元。6月5号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因该工程泥工组包工头朱登峰不在,工人要求在宝应大上海工地和上海川沙的工资一起支付,而无法将工资支付给民工。 接到报告后,县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职员在葛永高大队长的带领下,再次赶赴到纠纷现场。经调查,上海川沙工地工人工资因包工头不在,无法将工资支付给工人,根据劳动监察属地治理的原则,该包工头朱登峰拖欠工人在上海川沙工地的工资应由工程所在地劳动部分负责处理。鉴于上述情况,县劳动监察大队与该工程项目部取得联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采取“举证责任颠倒”原则要求项目部提供已经支付的工资凭证,否则应继续支付。因项目部未能提供支付凭证,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其立即支付这批农民工在宝应大上海工地的工资。6月8号晚上11点多,经执法职员和当地公安部分的多次调解,劳动监察大队对春节前工人的工资依照在宝应工地的考勤表和工人自报出勤天数与项目部进行核实并要求双方签字认可,对工价题目根据春节后双方达成的标准支付,从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出发,对在此时间造成的工程停工是因项目部未按规定支付工资造成的误工,经双方协商每人均匀补工9个。宝应县大上海国际公寓第六项目部终极将春节前宝应大上海工地工人工资2.6万元全部发放给19名员工。6月9号劳动监察大队要求东亚公司第六项目部按规定支付项目部工作职员工资5.9万元。

  拿到了辛劳钱,民工们不停地向劳动保障执法职员道谢,看到执法职员为维护他们的权益忙碌到深夜也没顾吃上饭,执意要请执法职员吃饭,被婉言谢绝,深怀感激的民工将执法职员送出了工地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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