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让党群的心贴的更近 -- 宝应信息港0514.cc!

发布:2009-10-18 18:07:30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日前,记者从县司法部分了解到,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法律援助也被广大群众誉为政府的“民心工程”、“暖和工程”。

  近年来,我县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法治宝应建设的总体框架之中,通过科学规划,架设起了党群“连心桥”;精心策划,铺就依法“维权路”;有情谋划,奉送弱势“定心丸”,形成了县领导重视抓、职能部分主动抓、相关职员具体抓、社会各界协同抓的良好局面。

  科学规划,架设党群“连心桥”

  2004年,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宝应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中长期目标和具体措施。围绕这一规划,法律援助中心从规范化入手,同一制作了“法律援助流程图”和受理登记、谈话记录、办案分配、案卷归档、指导督察、工作纪律、投诉等制度并公示上墙,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指导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办案卷宗的检查与优秀法律援助卷宗评选活动,及时发现查找题目,研究讨论解决题目的办法,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推质量,以活动提水平。在经费保障上采取“三个一点”,即政府拿一点,社会捐一点、法律服务行业奉献一点的方式设立了法律援助基金,为法律援助事业的正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县法律援助中心致力于开辟便民通道,先后依托县总工会、团委、妇联、老年委、人武部和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了30个遍布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16个涉军法律援助站,设立了106个青少年维权岗。2005年,又与县妇联密切配合,在全县各村(社区)推行“法律维权服务站”,实行“同一挂牌、同一聘任、同一培训、同一治理”的运行机制,群众誉“维权站”为“贴心站”、“倾心站”、“保护园”。今年3月20日,夏集镇双琚村20多户养殖户因使用劣质药剂造成损失8万元,与兴化市一销售商发生经济赔偿纠纷,并不断升级。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经半个多月的交涉,终于使受损养殖户获得全额赔偿。

  除了强化专职职员素质外,还整合社会资源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组建了以原县政协主席华占全为名誉团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职员为主体,行政执法单位职员、机关部分、学校退休老同道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补充的300余人参加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团,并制定了一整套运行机制,保证了法律援助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法律援助志愿者活跃在城乡,为扶弱济贫而奔走唤呼,被广大受援对象称之为靠得近、叫得应、谈得拢、信得过的知心人。

  精心策划,铺就依法“维权路”

  2002年5月,针对全县普法存有少数盲区,普通百姓因知法甚少易引发上访、矛盾纠纷、不良过激行为,或因无经济能力通过诉讼、仲裁维护自身权益的现状,依托各镇司法所、部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相继开办了28个“法律超市”,负责向百姓传播法律知识,为百姓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服务,使全县普通百姓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在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敞开大门,为百姓提供借阅、摘抄、咨询、复印各种法律法规的服务。“法律超市”被百姓誉为学法的“图书馆”、用法的顾问处、“杂症”的“会诊室”、维权的“救助站”、测评的“检验所”。2005年4月,又利用法制宣传车开设了“活动法律超市”,配备必要的法律书籍,由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值班,每半月在城乡活动一次,坚持“向广大百姓传授法律知识、为广大百姓解答法律咨询、帮广大百姓维护正当权益”的宗旨,开辟招手即停便民通道,在进步群众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集访、越访、“民转刑”、“民转非”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8月,广洋湖镇蒯家村又率先开设了全县首家村级“法律超市”,进一步扩展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空间。曹甸镇32名农民因使用从淮安某公司购买的劣质油菜籽,造成损失近5万元。在向销售商提出赔偿未果的情况下,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承办职员经多方搜集证据,终极通过法院判决如愿以偿。

  有情谋划,奉送弱势“定心丸”

  法律援助中心对所有申请法律援助者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使受援人不跑冤枉路。凡到县法律中心或到基层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者,坚持谁接待谁告知,并将受援者个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经济收入状况及相应证实材料、提起诉讼所需材料等一次性列出清单。为了帮助受援对象全面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流程,印制了《法律援助指南》,分别就法律援助求救的概念、条件、范围、经济困难标准、需提供的材料、受援人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及期限等内容作了详尽先容,凡需提供法律援助者人手一份。

  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服务。安宜镇双目失明的严某因追偿债权打电话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派人上门服务,在了解到债务人因涉嫌杀人,被金湖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多方调查取证,终极使严某主张债权的愿望得以实现。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职员凭借对农民工关切之心,施法律救济之举,解维权燃眉之急,对所有申请法律援助者不受经济困难所限,不受地域所限,降低门槛,应援尽援,且做到优先安排、优质服务、优化效果。灌云县4名农民工受宝应籍老板夏某雇佣,在南京某建筑工地打工,因夏某拖欠工资款31650元,到宝应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由于承办职员当庭举证有力,法院判决,夏某10日内一次性付给原告工资款3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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