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成“国家园林县城” -- 宝应信息港0514.cc!
国家建设部近日发出通报,命名2007年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我县榜上有名。这是我县继去年荣获江苏省园林城市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通报指出,根据建设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分推荐,建设部组织了评审工作。宝应凭借自己的特色和上风成为此次命名的20个国家园林县城之一。
近年来,我县在创建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县城过程中,坚持把绿化投入放在首位,同时注重挖掘城市内涵,着力做好“水文化、绿文化、古文化”文章,彰显水乡城市特色,园林绿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年均新增绿地2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逐年增长。目前,我县建成区总面积21.3平方公里,绿化覆盖面积884公顷,绿地总面积813.66公顷,绿化覆盖率41.5%,绿地率38.2%,公共绿地面积151.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9.3平方米 。
县委、县政府每年将绿化建设列入实事工程,打造城区绿化精品工程。编制出台了《宝应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城区相继建成花城广场、白田广场、亚细亚广场、人民广场、北河公园和花庄公园等大型广场以及荷园、文化广场和五条街小游园等绿地,位于叶挺路上的纵棹园占地70亩,散发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浓厚的古典气味,成为沿街的一大景观亮点。以荷园为代表的小游园,经过精心布局、设计、建设,深受百姓欢迎。建成宝应大道、泰山路、叶挺东路等园林式道路。对叶挺路、安宜东路进行拓宽改造,建设和延伸了苏中路、白田路、南园路和开发区东阳路、金湾路、柳河路等几十条道路绿化。广泛发展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城区22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6个居住区被评为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区,涌现出了宝胜团体、自来水公司、翔宇教育团体、供电公司等园林式单位和世纪园、新加坡花园小区等园林式居住区。同时,积极实施新村和老居住小区综合改造,通过拆除违章搭建、完善市政设施、设置停车泊位、增加公共绿地,全面改善居住环境。启动老城区保护工程,修复了泮池景区,并改造了南门(中)大街。
两年内先后荣获了“江苏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县城”称号,这既是对近年来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成就的充分肯定,也将成为下一步继续抓好园林绿化工作的新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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