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委常委分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同一领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地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县委一班人的作用,尽责尽力、团结一致做好县委各方面工作,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县委常委分工如下:
林正玉同道主持县委全面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工作,分管干 部 工 作、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和 县 人 武 部 党 委 工作。
张耀武同道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经济工作、城市化工作和机构编制、人事、人民武装工作,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工作。
徐乃宝同道负责县委常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分管产业经济、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和统战工作。
肖鸣祥同道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和人口与计划生养工作。
周玉宝同道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产业、民资和外资招商、金融工作。
秦有芳同道负责政法委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双拥工作,分管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工作。
刁顺勤同 志 负 责 县 委 组 织 部 工 作,分 管 党 校、机 关 工委、对台和老干部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侨联、残联等群团工作。
王友芳同道负责县委宣传部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 设 和 广 播 电 视、新 闻 信 息 中 心、科 技、教 育、文 化 体育、卫生、文明办、文联工作。
袁余富同道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分管国防动员和预备役工作,协助分管双拥工作。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二 OO 七 年 二 月 十 五 日
主题词:常委 分工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00 七年仲春十五日印发 共印一百二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