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村务公然民主治理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开展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深化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然和民主治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 17 号文件)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17 号文件精神的通知(苏办[2004]56 号),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制度,推动我县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全国村务公然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村 务 公 开 民 主 管 理 示 范 单 位”创 建 活 动 的 意 见》(村发[2005]2 号)的要求,现就在全县农村开展“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两个翻番”的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 17 号和 56 号文件,进步全县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的整体水平。
二、创建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标准
开展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工作,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深入人心;村务公然全面真实,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题目都能按程序公然;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扎实有序,依法实行民主治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健全;民主监视切实有效,群众对村务公然的满足率在 90% 以上;开展村务公然民主治理活动的档案资料健全,整理规范。
(一)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村的标准
1、基础工作深入扎实。村“两委”高度重视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工作,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各类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治理规范。
2、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两委”班子依法依章民主选举产生,团结协调,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能够果断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奋发有为,自觉接受村民监视。村委会下属机构、村工作片组织健全,工作有力。
3、村务公然全面真实。设有规范的村务公然栏,村级财务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题目能及时按程序公然,并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及时丰富村务公然的内容,由事前公然向事中、事后全过程公然。公然方案的提出、审核和实施有严格的程序。无弄虚作假现象,对群众反映的题目及时解释和答复。村务公然监视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按民主程序推荐产生并发挥作用。
4、民主决策科学规范。建有完善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清楚明了,重大村务事项都能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决策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村民代表按规定推选产生,有健全的联系户制度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5、民主治理扎实有序。有规范的民主治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正当产生,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实施效果好。集体财务收支按程序审批,村委会换届后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6、民主监视切实有效。村集体财务审计监视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等题目,有处理结果,每年对村干部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两次被评为分歧格的村干部,有处理结果。
7、社会和谐群众满足。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得到有效 贯 彻 落 实,经 济 持 续 发 展,村 民 生 活 水 平 不 断 进步,村内公益事业发展良好,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因村务公然民主治理题目引发的群众上访,群众对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的满足率达到 90% 以上。
8、村级档案规范齐全。村级组织重视档案治理工作,各类台帐资料齐全,治理有序,有档案室(柜),分类存放,明确专人治理。
(二)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镇(区)的标准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工作,建立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有工作方案、有布置、有检查、有治理和监视机制,所辖村 90% 以上达到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村标准。
三、创建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的考核评选和命名表彰办法
对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实行逐级考核评选和命名表彰。对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村的考核评选和命名表彰,由镇(区)向县村务公然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对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镇(区)的考核评选和命名表彰,由县村务公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初查通过后向市村务公然工作领导小组申报。
检查验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民政部分牵头,组成由组织、宣传、农工、纪检监察、司法、财政、农林、人口与计划生养、审计、共青团、妇联等村务公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检查验收组。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村验收合格者,报县政府批准后给予命名表彰。
四、切实加强创建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同一领导下,由镇村务公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党委、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 的 创 建 活 动 方 案,有 计 划、有 步 骤 地 开 展 创 建 活动。要留意点面结合。创建活动的重点在村。要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镇区重点抓示范村,县重点抓示范镇,各镇选择 3 - 4 个示范单位作为联系点,加强培育和指导。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区)、县各有关部分要根据中办 17 号、苏办 56 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各部分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式。要适应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各界支持、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协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对负责创建活动有关职员进行培训,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公然民主治理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总结交流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辅射作用。
(四)加强督查。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把自查、互查与抽查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题目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题目要重点加以督促解决。县村务公然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五)加强治理。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创建活动要严格坚持标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三村联创”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民主法制示范村、“五个好”村党组织等活动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各镇(区)在开展示范活动的基础上,要积极申报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镇村。对拟申报的示范村,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县对命名表彰的示范村实行动态治理,不搞“终身制”。县村务公然工作领导小组拟在适当时候命名表彰一批全县村务公然民主治理示范村。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办 公 室
宝 应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二 OO六 年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主题词:村务公然 民主治理 示范 意见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O 六年仲春二十八日印发 共印五十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