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05 年度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2:18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党委,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2005 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 苦干三五年,实现再翻番 的总体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重要成就,城乡各界涌现出一大批三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评选2005 年度三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的对象为 2005 年度各镇、开发区、部分、单位和各行各业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明显成绩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招商引资、全民创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较好完成各项任务。

  3、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社会治安安全县工作中成绩明显。

  4、热心公益、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发奋图强等方面表现突出。

  5、在三个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方法

  三个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原则上在各地、各部分表彰的基础上产生。

  1、各镇、开发区分别推荐人数 3 - - 7 名,政府口推荐人数不超过 5 名,政法口、计划口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 6 名,党群口、宣 教 口、财 贸 口、金 融 口 推 荐 人 数 分 别 不 超 过 10名,经贸口推荐人数不超过 13 名,农水口推荐人数不超过 8名,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局)分别推荐人数不超过2 名。

  2、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典型由招商局推荐,人数不超过 10 名。

  3、企业家典型由经贸局推荐,人数不超过 8 名(其中外资企业主典型 2 名)。

  4、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典型由个经办推荐,人数不超过 8 名。

  5、种养大户、流通经纪人典型由农工办推荐,人数不超过 6 名。

  6、下岗再就业职工典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数不超过 3 名。

  7、残疾人自强模范由残联推荐,人数不超过 2 名。

  8、见义勇为典型由公安局推荐,人数不超过 2 名。

  四、评选要求

  1、各镇、开发区和各部分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程序、严格考核、严格把关,把真正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典型推荐上来。

  2、认真 填 写 两 个 文 明 建 设 先 进 个 人 推 荐 表(表 格 附后),于 2006 年 1 月 5 日前报县文明办。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办 公 室

                二 OO五 年 十 二 月 十 五 日

主题词:三个文明 评选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O 五年十仲春十五日印发  共印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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