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仲裁委宝应办事处庆“五岁”
发布:2009-10-18 18:23:34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3月28日,扬州仲裁委员会宝应办事处举行成立五周年庆祝大会。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正玉发来贺信,扬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梅菊兰到会祝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有芳讲话,县领导侯承海、黄才堂等出席。

  宝应仲裁办事处成立五年来,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认真处理和化解民商事纠纷,五年累计受理仲裁案件228件,调解成功率80%以上,标的额超过1亿元,连续4年被扬州仲裁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

  林正玉在贺信中说,过去的五年,扬州仲裁委员会宝应办事处紧贴县委工作中心,自觉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努力拓展仲裁案源,不断进步仲裁服务质量,扩大了影响力和着名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宝应办事处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新的出发点,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仲裁理念,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和裁决质量,奋力开创仲裁工作新局面,为建想法治宝应、和谐宝应发挥更大作用。

  秦有芳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摆上位置办仲裁。要充分熟悉到发展仲裁事业是构建法治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市场经济的重要一环,是维护正当利益的基本保证,是改善投资环境的现实需求。二要服务大局办仲裁。要突出中心,依法规范,创新高效。三要多方支持办仲裁。要加强学习,了解仲裁;要规范行为,用好仲裁;要协调配合,支持仲裁。

  梅菊兰受副市长、扬州仲裁委员会主任王玉新的委托,对宝应办事处成立五周年表示祝贺。她希望宝应办事处要捉住发展机遇,再铸新的辉煌。一是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明确新的职能,发挥应有作用。三是规范治理,进一步加强办事处工作职员队伍和当地仲裁员队伍建设。四是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县工商局、宝胜团体负责人宣读贺词,县信用联社、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宝应分所负责人发言。(许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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