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洋湖镇:以“双十”规范管理“三资”
发布:2009-10-18 18:28:37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年来,广洋湖镇深入贯彻县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视三者并重惩办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精神,以“双十”为抓手,用“十规范”治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用“十同一”治理农村集体资金,有效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治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三资”治理范围。农村集体资产范围是村组集体所有电力设施、水利设施、房屋、校舍、机器设备等集体资产(除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以外);农村集体资源范围是村组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滩涂、荡田、林地、围堤等集体资源(除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以外);农村集体资金范围是村组集体所有的财务收支事项。

  二是通过规范程序、规范招标公告、规范招标会议、规范会议记录、规范合同文本、规范合同鉴证、规范资金治理、规范治理台帐、规范清收责任、规范资料归档等“十规范” 治理集体资源、资产,促进集体增收减债。

  三是通过同一机构设置、同一帐户开设、同一流程图治理、同一收入治理、同一村主办会计开据、同一缴存镇代管资专户、同一支出审批程序、同一申请拔款程序、同一报账对账记账、同一民主监视治理等“十同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治理。(张军)

相关文章

赞助商推广链接
Copyright © 2003-2009 0514.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