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三注重”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发布:2009-10-18 18:31:5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县财政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效果,努力拓宽干部职工知识面,增强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促进了财政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注重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首先区别不同对象开展学习,强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活动、各科、所学习、全局性教育培训,明确各层次学习教育的工作职责、学习要求,实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其次每年都把学习教育列入科、所及个人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并明确一定的分值,又作为职务提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使大家学习教育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第三,每年都制定全年学习工作意见,推荐一些重点学习篇目,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中心领导同道重要讲话、财政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学习办公自动化、普通话、外语300句等新知识,不断进步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更新、充实基础理论知识。

  二、注重学习教育形式的多样化。一是集中通读原文与书面考试相结合。每年基本上做到2次书面测试,目前已对《财政工作检查办法》、《公务员法》、《江苏省财政监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书面测试;二是自学和讲座相结合。几年来每年邀请省、市上级部分有关教授来我局作1-2次专题讲座。与此同时,财政干部自己走上讲台当讲师,每年都组织相关科室同道就财政具体业务和财政政策作专题辅导和交流。三是集中学习和参加短期培训相结合。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县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依法行政等为主要学习内容的短期培训班,定时到省、市参加有关财政业务专题培训。几年来组织参加县及省、市部分培训达15期,参训达1250人(次)。组织职员参加省市财政部分会计知识竞赛,并取得了好的名次,初步展现了我局学习教育成果。四是常规学习和专题读书活动相结合。开展专题教育的系列化学习。先后组织《把信送给加西亚》、《细节决定成败》、《我在为谁工作》读书活动,对每个专题学习都组织讨论、征文讲座、演讲等形式,以进步效果,终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注重在职继续教育治理。对长期在财政系统工作,年龄在48周岁以下,尚未达到规定学历、职称职员(工作10年以上的,要达到中级职称;原中专学历的,要达到大专;原大专学历的,要达到本科),年初由办公室排出具体职员名单和规定期限,落实所在科、所督促,实行强制继续教育。对到规定期限仍达不到要求的职员,区别不同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边工作边学习,直至达到规定要求。其间只发70%年度考核奖金。在严格的继续教育治理下,主动学、自觉学、我要学的理念已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共鸣,积极进取、好学奋进的氛围日趋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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