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出台相关规划 07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0辍学率
发布:2009-10-18 18:58:52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几年来,我县控辍工作由于措施实在,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1以来,我县初中辍学率逐年下降,2004年已经控制在0.53%以内,“依法控辍”、“制度控辍”、“帮扶控辍”等成功做法在全省农村初中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先容,并承办了省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会议。但控辍任务还较重,有的乡镇、学校辍学率还较高,控辍责任制还未健全;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控辍立体网络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学校、个别教师漠视乃至歧视学习困难成绩落后的学生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的读书无用论及打工职员活动等诸多因素还将长时间地影响控辍工作。对照省控辍目标要求,该局领导清醒地熟悉到,必须进一步同一思想,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控辍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由此出台了今明后三年的控辍工作规划。
该局出台的“控辍规划”分别确定了今明后三年的控辍目标:
2005年:小学阶段在校生巩固率100%,毕业生升学率为99.8%,残疾儿童入学率95.1%,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全县辍学率控制在0.8%以内,50%镇(学校)为无流生镇(学校)。
2006年:小学阶段在校生巩固率100%,毕业生升学率为100%,残疾儿童入学率95.5%,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全县辍学率控制在0.4%以内,70%镇(学校)为无流生镇(学校)。
2007年:小学阶段在校生巩固率100%,毕业生升学率为100%,残疾儿童入学率96%,辍学率为0。初中阶段全县辍学率为0,实现全县无流生目标。
为了实现以上控辍目标,该局提出以下举措:
1.落实政府控辍法律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县—镇—村”、“局—校—教师”控辍治理长效机制,将控辍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加大权重,保证政府和教育行政控辍工作到位。
2.建立目标责任分解制,实行严格的“盯人控辍责任制”。教育局与各镇(学校)签订控辍责任状。继续开展“无流生镇(学校)”和“控辍进步单位”评选活动。
3.建立控辍责任“交接制”。一是中小学交接制度。由中心初中校长负责落实,实行“无缝对接”。二是年级(年段)交接制度:小学从一年级、初中从七年级学生入校开始,建立“保存”责任。年级变化、教师变换时,由学校校长监视交接。
4.建立控辍考评捆绑制度。把控辍工作纳入各项考核,并与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学校一把手校长是控辍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分工负责,蹲点年级、联系班级、承包重点人头;年级组长、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人人有责。对不能完成控辍任务的,在评优、晋级、晋职时,实行一票否决。
5.建立学困生帮扶责任制。各学校要仔细排查学困生情况,根据学科成绩、心理状态、思想品德、家庭状况等进行分类,逐一落实帮扶教师。并将帮扶、转化情况与考核挂钩,与评优、晋级、晋职挂钩。
6.大力开展扶贫助学活动。规范执行收费政策,公平、公正、公然地安排“两免一补”助学对象,公道使用“国山助学基金”、“爱心助成才基金”、“教育券”等上级拨付的助学款项。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校内奖、助学活动,杜绝因贫失学。
7.完善控辍监视机制。一是日报、周报制度。学期初一个月内,前两周天天、以后每周由中心初中汇总乡镇、学校未到校人数报教育局。教育局根据报到情况,跟踪重点乡镇、学校。二是期中控辍飞检。教育局在学期中不定时组织控辍检查,深入课堂,盘点人头。三是专项考核。学期、学年末,对中心初中、县属学校校上进行专项考核。凡控辍工作不达标的,中心初中校长、县属学校校长在评优、评先、晋级以及乡镇、学校在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等综合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