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 年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暨“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06 年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暨“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OO 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6 年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暨“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农资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全县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治理原则,从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努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进步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林、工商、质监、物价等职能治理部分齐抓共管,联手行动,共同努力,力争使全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农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初步实现溯源治理,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进步。2006年,通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和“红盾护农”行动,使种子抽检合格率进步 2 个百分点以上,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质量合格率分别进步 5 个百分点以上,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 95% 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进步到 95% 以上,兽药标签符合率达到 95% 以上,基本消除假劣农资导致的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暨“红盾护农”行动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对县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职员进行调整,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秦有芳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兆军、农林局副局长夏心富、工商局副局长周玉柱、质监局副局长夷锦涛、公安局副局长黄明哲、物价局副局长徐同芳、广电局副局长王文教等同道担任,成员由县农林局执法大队大队长相锋、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潘殿国、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杜学民、质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姜潮、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周青山等同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执法大队。
四、整治重点
以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为核心,重点从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加强制度建设三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一是加强证照治理,严把准入关。对县内生产、经营农资产品的许可证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查,严格执行有关许可条件、程序和标准,防止降低标准许可和越权许可,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五项专项治理。
1、种子专项治理:①联合行动,组织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重点检查良种补贴种子落实情况。②加强监管,全面检查清理种子市场经营主体。③密切配合,严把种子市场经营准入关。④依法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虚假广告、虚假标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2、农药专项治理:①强化标签整治,根据农时督查主体药剂品种,对违反《农药产品标签通则》登记内容的严厉处理。②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替换新农药的推广力度,逐步将高毒农药从市场淘汰出去。③狠抓质量监管,在用药高峰期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农药的行为;切实抓好大案要案跟踪查处工作。④加大科普力度,推进专业服务,做好农药安全销售、使用等技术宣传与培训工作。
3、肥料专项治理:①组织肥料产品质量抽查。②组织对肥料标签进行检查。③组织肥料打假护农宣传。
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治理:①突出添加剂违禁药品的治理。狠抓生产、销售环节监控,严查违法制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企业和窝点,对可疑饲料及时抽样送检;狠抓养殖环节监管,查处养殖户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狠抓屠宰环节监查,增加针对违禁药品的检验。②整顿规范饲料市场。严格饲料市场准入,查处无批准文号的产品;开展饲料监视监测,加强对《饲料标签》标准的宣传,扩大抽查饲料标签的范围。
5、兽药及渔药专项治理:①整顿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秩序,保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效果。②围剿清查禁用兽药及渔药,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③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保证用药安全。④加强兽药执法,强化社会监视。
三是狠抓市场检查,查处一批大要案。坚持上下联动,下移工作重心,重点对农资市场加大检查力度,进步日常巡查密度,结合重要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清理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明察暗访,对近年来假劣农资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狠抓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对区域性集中制假售假的地区,做好跟踪工作,果断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强化服务指导,引导科学使用农资
一是进步农业系统服务能力。在春耕备耕期间及关键农时季节,依据《农业法》的规定,向农民群众推介放心农资产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主要农资供求和质量信息;加大对农资经营职员、农民的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力度。
二是进步农民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加强农资常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开展“送法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广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先容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留意索证索票,进步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三是进步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能力。农林、工商、质监、物价等部分结合质量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联手建立监管对象档案,研究出台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开展农资经销“放心店”评选活动,实行农资市场治理信息共享,积极推进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等工作,督促生产企业建立生产档案,强化质量控制与治理。鼓励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经销台帐、开证开票等制度,实现可追溯治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属地治理原则,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地区,报请有关部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职员的责任。
二是严格质量抽检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农资产品实行定点定期例行监测,重要农事季节之前开展不定期动态质量抽检行动,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公布一批优秀企业和信得过产品,曝光一批分歧格产品,处罚一批分歧格企业。
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农林、工商、质监、物价部分分别设立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向社会公布同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并对典型案件的投诉举报人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相关治理制度,逐步完善“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四是落实案件上报和督办制度。对案值 5 万元以上的假劣农资案件按季度及时上报,不瞒报、漏报。对跨区域的案件,在通知涉及区域相关部分协查的同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分进行重点督办,做好跟踪查处工作,一查到底。五是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将农资打假工作评价考核指标纳入全年的百分考核,从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案件处理等方面,开展农资打假评价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挂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资打假考核与激励机制。
(四)强化分工协作,明确部分责任
农林部分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是进行种子质量抽检,对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等进行监管。二是进行农药产品质量抽检,查农药产品标监标识,对高鸩杀虫剂监管。三是兽药、渔药、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四是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微物肥料和叶面肥的质量、标签标准的督查。五是对预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和饲料添加剂中的违禁药品进行监管。
工商部分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是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其他不具备资格经营的行为。二是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分歧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三是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资产品的行为。四是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行为。六是伪造或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产品登记证、推广证的行为。七是伪造涉及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的行为。八是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价作虚假广告的行为。九是销售农资产品缺斤少两等欺诈行为。十是利用合同进行斯诈的违法行为。
质监部分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是严查制售有效含量不足、无生产许可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分歧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二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质量欺诈行为。三是严查农资产品计量违法行为。
物价部分负责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价或虚高标价的行为;销售种子、化肥不执行规定作价办法,随意加价销售的行为;抬高农药等农资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
公安部分负责协助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暨“红盾行动”工作,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生的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惩戒;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构成犯罪的案件,从严从重给予惩罚。广电部分要加大对农资市场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频率,及时报道大案要案查处进程、查处结果,做好舆论监视工作,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五、整治计划
(一)召开全县农资打假护农联席会议,研究落实行动方案,部署农资打假暨“红盾护农”工作。
(二)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顿突击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拟于 2006 年 3 月 22 日至 28 日,在全县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顿突击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开展专项联合执法,组织收看“放心农资与维权知识”电视讲座,进行“农资监管知识”网络培训,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等。采取上下互动方式,同一行动,集中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违法案例,讲解农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打假护农声势。
(三)组织一次假劣农资集中销毁大行动(4 月中旬)。
(四)组织开展阶段性的农资打假护农综合执法检查。每个阶段的综合执法以一个品种为主体,兼顾其它农资品种。
1、种子执法检查。时间 3 月至 4 月、9 月至 10 月,由农林局牵头,工商、质 监、物 价、公 安 等 部 门 配 合,全 面 检 查 种 子 经 营 单 位(网点),重点检查杂交种子,组织执法检查 2 -3 次。
2、农药执法检查。时间从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7 月 15 日至8 月 30 日,此阶段是油菜、三麦“两喷一防”及水稻、棉花、蔬菜用药高峰期,由工商局牵头组织执法检查 2 -3 次,农林、质监、物价、公安等部分配合。
3、肥料执法检查。紧扣农时,由质监局牵头组织 2 -3 次执法检查,农林、工商、物价、公安等部分配合。
4、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加强对养殖大户、饲料厂和可疑场所的监管,由农林局牵头组织综合执法检查 2 -4 次。
5、兽药、渔药执法检查。结合季节,由农林局牵头组织 2 - 3次综合执法检查。
(五)由县工商局牵头,农林、质监、物价等部分配合,联合召开农资经销企业(网点)规范化经营现场会,开展农资经销“放心店”评选工作,同一全县农资经营网点的有关台帐、表簿和有关公示,规范其经营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设立专门的行动办公室,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同一调配气力,同一协调行动,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经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联系人。活动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协调;县农林、工商等部分具体组织实施,并按时向省市报送进展情况。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视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利用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推广放心农资,交流先进经验,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玉成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氛围。
(三)协同动作,形成协力
专项行动中,农林、工商、质监、公安、物价、广电等部分加强执法配合,同一执法思路,同一工作步调,坚持整体作战,形成拳头。充分发挥职能上风,加大市场检查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制假、售假行政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开展打假护农,严厉打击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执法环境,增强执法威慑力。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便捷、查处及时、控制有力的打假行动协作机制,形成打假行动的强大协力。
(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结合农时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联合行动。专项行动中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达到整治一个、规范一片的功效。特别是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屡禁屡犯的热门题目,组织强有力的专项行动,捣毁制假窝点,收缴制假设备,多种处罚手段并用,加大处罚力度,果断贯彻“稳、准、狠”的严打精神,彻底清理和整顿为制假售假者提供出租房屋、场地、技术、工艺等便利条件的行为。能作为共犯处理的一律以共犯处理,从而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五)总结验收,巩固成果
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搞好验收总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各部分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留意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成功案例,确定一批案情重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明确责任人,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各部分的专项行动情况;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消极应付、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甚至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致使农民损失惨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职员,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治理行动中涌现的好的典型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奖励。逐步建立健全农资打假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保证农资产品质量,维护农资生产、流通正常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主题词:农资 治理 方案 通知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 年 3 月 22 日印发 共印:3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