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

发布:2009-10-18 18:22:04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题目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委九届十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总揽,以全面小康村建设为抓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治理民主”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心中发〔2006〕1 号文件和省、市要求,现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

  一、主要目标

  生产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做大做强农村第二产业,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商贸业,提升农村消费水平。到“十一五”末,农业增加值 28 亿元、年均递增 5% ,乡镇产业增加值 60 亿元、年均递增 22% ,建筑业总产值 100 亿元、年均递增 19.2% 。

  生活宽裕:农民收入普遍进步,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上升,衣食住行不断改善。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和基础设施等公共社会事业,进一步进步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差别缩小。到“十一五”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0 美元以上。

  乡风文明:认真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以创建“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努力营造文明、科学、健康的社会风尚,农民素质和文明水平较大进步,农民安居乐业。群众对社会安定的满足度达 90% 以上,“星级 文 明户”达 90% 以上,以镇为单位计划生养率达 99% 以上。

  村容整洁:规划建设好一批重点中心镇、农民集中居住区(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住宅集中布局。逐步实施农村区域集中供水、同一供水,全面完成农村 25 万人的“二次改水”任务。深入开展“二清二改一绿”活动(清理垃圾、清洁河道、改厕、改圈、村庄绿化),重点解决农村村间道路题目,集中气力整治村容村貌,做到生态与人居环境适宜。到“十一五”末,全县绿化覆盖率达 20% 以上,村镇绿化率达35% 以上;垃圾集中处理率达 80% 以上;符合规划的自然村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点)道路硬质化达 70% 。环境整洁与美化的长效治理机制基本建立。

  治理民主:深入 开 展“三 级 联 创”活 动,扎 实 推 进 农 村“富民党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党员干部“双带双创”能力不断进步。继续加强以财务公然为主的村务公然工作,加强民主治理,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群众对村组织服务功能和村务公然的满足率均达 90% 以上;“双带双创”型村干部达 80% 以上。

  二、建设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牢牢围绕发展富民这个中心,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进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进步农民基本保障水平、进步农民素质和文明水平。

  (一)大力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1、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围绕上风产业、上风产区和上风产品,组织实施农业“三品三创”工程,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外向、品牌农业,进步农业的外向度。大力培强“四水”特 色。围 绕 做 大 规模、做强品牌、做优特色,加快水生蔬菜、水产、水禽、优质水稻的发展。到“十一五”末,以荷藕为主的水生蔬菜面积 20万亩,水产面积 52 万亩,水禽饲养量 2000 万只,优质水稻面积 50 万亩。积极发展有机农业。充分发挥资源上风和区域特色上风,加强有机农业和湿地生态基地建设,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观光旅游农业。到“十一五”末,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110 万亩(水产 50 万亩)、有机农产品面积 10万亩以上,开发生态观光农业园区(景点)8 个以上。重点发展规模养殖。以优质畜禽和特禽为重点,依靠科技养殖、规模养殖,不断扩大养殖总量;以“宝应湖牌”大闸蟹、中华鳖、地方六小品种、“四虾”和优质家鱼为重点,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 殖。到“十 一 五”末,优 质 商 品 猪 饲 养 量 达 50 万头,三禽饲养量达到 3000 万只,特水精养面积 30 万亩以上。稳定发展优质粮油。立足进步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认真组织实施优质稻米、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和国家优质粮产业工程。瞄准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到“十一五”末,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 110 万亩左右,优质稻米面积 50 万亩,优质专用小麦面积 40 万亩,“双低”油菜面积 15 万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产业,做大做强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上风农产品行业协会,着力抓好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到“十一五”末,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 15 家以上,10 亿元以上的企业 1 家,3—5 亿元的企业 2—3 家,1 亿元以上的企业 3—5 家。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攻关,重点突破“四水”产业、设施农业的技术瓶颈,进步农业的产出效益。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力度,重点建立标准化生产技术体系、设施栽培技术体系、可持续发展技术体系、农副产品加工技术体系。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科技、人才、项目向农村渗透。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快推广资源高效利用和以麦套稻、机插秧为主的稻作轻简栽培技术,进步生产效益。到“十一五”末,亩效益 2000 元以上的种植面积达 20 万亩。

  2、提升农村产业化水平。按照产业集聚、资源节约、企业集群的要求,科学规划、公道开发建设好现有 6 个重点乡镇产业集中区。加大企业技改投入力度,抓好重点产业项目及其产业链项目建设,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走新型工 业 化 道 路。农 村 新 办 工 业 企 业 一 律 进 入 工 业 规 划区,杜绝污染项目。培育和扶持一镇一品、多镇一品特色经济板块,培强“六大特色行业”。发展壮大农村建筑业,大力开拓县外建筑市场,主攻“双包”工程,打造建筑强县。引导基层干部带头富、带动富,支持党员、团员带头创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能人忙创业、百姓高就业、居民有物业、干部干事业”的生动局面。到“十一五”末,力争 20% 的农户有家庭产业,每户有一个以上劳力从事非农产业;乡镇产业集中区企业增加到 600 个,全县乡镇产业集中度达到 80% 。3、拓宽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空间。继续发展农村贸易、交通运输业和社会服务业等传统第三产业,围绕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培育农村房地产、休闲观光、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等新的消费热门。积极发展新型农业服务业,引导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资连锁经营,推进农机跨区作业和新型农技服务。到“十一五”末,建成超 1 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3 家,5 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 家。

  (二)不断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条件

  1、完善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布局规划。坚持“适度集聚、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统筹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小城镇规划建设。高出发点、高质量、高水平搞好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性详规,着力培育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省、市级重 点 镇,建 成 6—8 个 经 济 大 镇、工 业 重 镇 和 财 政 强 镇。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按照建设“田园村镇、生态社区”的理念和“保护、利用、改造、发展”的原则,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工作,将全县 2377 个自然村落逐步优化为 800 个左右的居住区(点)。依据“改造城中村、整治自然村、撤并零星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规划中明确控制区、撤并区和建 设 区。大力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对位于城区的“城中村”,实行撤村建居,建设城镇新型社区;对城乡结合部规模较小的村,采取村庄整理、异地搬迁办法,按 照 城 镇 住 宅 标 准 规 划 建 设 农 民 新 村;对 居 住 零散、规模较小的庄舍,实行规划控制、政策引导,推动其逐步向集镇和交通便捷的农民集中居住区(点)集中,30 户以下的“只出不进”,10 户以下的“只拆不建”;积极保护、公道开发建设个性特色鲜明、文化积淀深厚的特色村。今后凡农民自建房、拆迁安置房,一律要进规划的居住点,并鼓励建设公寓房,杜绝沿路、沿河“一层皮”建房。“十一五”期间,以建设一个公共服务中心、一组村组道路、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规划建设 100 个农村集中居住示范点,建 成 20 个 省 级“环 境 整 治 村”、15 个 省 级“康 居 示 范村”。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高质量建设、高水平治理,积极打造一批布局公道、设施配套、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特色明显的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点)。新建农村社区达到“三区五有”,即:功能明确的居住区、服务区和农业区,有 300—500 平方米左右的公共服务中心,其中包括商品超市、农资农药农机超市、医疗服务站、科普文化室和治安室。

  2、实施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继续实施“123”工程(城区10 分钟、乡镇 20 分钟、村 30 分钟上高速),2006 年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新一轮规划中镇到村硬质化道路建设任务,“十一五”期间,配合省、市完成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完成县乡公路60 公里、镇际公路 117 公里、乡村公路 360 公里改造任务,形成连接城乡、支撑发展的道路交通网络,全县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 80% 。

  3、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治理、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及其他财政支农项目,以“一资”引“三资”,突出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园区、沿湖沿荡、沿运腰部等不同区域开发重点,加大区域开发力度,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和规模效益的上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认真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加强节水浇灌、排涝等基础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农村排灌泵站的维业抵御自然灾难的能力。到“十一五”末,全县旱涝保收农田达到 60 万亩,改造中低产田 8 万亩。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步伐。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和技术,突出抓好水稻机插秧推广工作。到“十一五”末,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 85% 。

  4、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推进河道疏通整治。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连片整治、长效治理”的要求,以流域划块,全面疏通整理乡村组河道,清除河底淤泥、河岸杂物垃 圾、河 面 杂 草 飘 浮 物,建 立 河 道 长 效 管 理 维 护 机制。推进 村 庄 环 境 治 理。全 面 实 施 农 村 小 康 环 保 行 动 计划,推进“六清六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探索建立农村环境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整治露天 垃 圾、露 天 粪 坑 和 空 闲 猪 圈;推 行 农 户 生 活 垃 圾“户集、村收、镇处理”的做法,实现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科学处理畜禽粪便,控制污染。推进改水改厕改圈。加强饮水卫生监测,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着力推进“二次改水”,以县城为中心,向周边集镇辐射,逐步实行城乡(区域)联网同一供水,做到“镇镇通管网、户户饮水净”;结合农村沼气发展,积极推广三格式无害化厕所和封闭式猪舍。农村改厕改圈力争 3—5 年完成。推进田园清洁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行秸秆全量还田,遏制秸秆焚烧;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村造林绿化。鼓励村民开展家前屋后、村道路旁的绿化植树活动;加快建设沿运、沿路、沿河和农田林网防护林带,对宝应湖湖泊湿地、东荡滩地进行植绿保护。

  (三)不断进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农民生活保障水平和农民素质与文明水平

  1、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更新添置教学设备,鼓励县城年轻的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进步教学质量。到“十一五”末,争取达到“班班通网络、镇镇有职校”,农村义务教育入学普及率达100% 。进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抓手,力争到 2007 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 80% ,“十一五”末基本全覆盖,做到小病不出村;90% 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改建成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职员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气力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步伐,到“十一五”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覆盖率达到 98% 以上。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文化、科普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完善进步乡镇文化站,加快建设村科普文化室,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远程教育进村、有线电视入户,到“十一五”末,有线电视入户率达 75% 以上。

  2、着力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筑农村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进入城镇和企业务工职员的社会保障以及贫困农户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 建 立 以 制 度 规 范 为 基 础,农 民 个 人 缴 费、集 体 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的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并与社会生活水平的逐年进步相适应。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纳入财政专户治理,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行“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十一五”末集中供养率达 70%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将有生产能力和发展潜能的贫困户列为扶贫对象,实行开发式帮扶,落实对特困和大龄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政策,确保每户都有 1 名以上的劳动力接受 技 能 培 训 并 实 现 就 业。建 立 健 全 农 村 社 会 救 助 机制,关心困难群众、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3、切实抓好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因地制宜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农民遵纪遵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坚持重点培训、分层培训、定向培训,突出抓好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回乡青年、退伍军人的技能培训,让农民把握先进实用的生产加工技术和经营治理理念。“十一五”期间,培育青年农民创业带头人 1 万人,劳动力技能培训 8 万人以上,回乡青年专业技能培训率达 100% ;绿色证书培训 3 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5 万人次。

  三、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中心、省、市已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县农业农村政策,逐步加大财政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2006 年县财政安排不低于 2000 万元的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

  1、扶持产业发展。扶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十一五”期间,财政支农资金重点用于有机农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 设,扶 持 发 展 农 民 专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扶 持 农 业“三品三创”工程和上风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发展,改进扶持办法,重点投向新品种推广和基地建设。积极 稳 妥 的 推 进 农 村 三 个 合 作。大 力 发 展 有 组 织 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注册登记、税费优惠、经营范围、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县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于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合作经济组织,县财政给予重点扶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对农村土地使用权采取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适度农业开发。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探索多形式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贯彻落实省、市、县鼓励发展民营经的各项政策,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入的领域外,民营经济都可以同等进入。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答应新办民营企业注册资天职期到位。对正当经营的农村活动性小商小贩和农民从事手产业生产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培育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作”的模式,鼓励建立民间出资的贸易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采取“政策性保险、贸易化运作”的模式,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推进乡镇产业集聚发展。凡落户镇产业集中区的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市、县的 60% 留成分自 2006 年起再免交三年。凡不符合规划范围内的产业企业应逐步向产业集中区搬迁。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县科技三项经费 30% 以上用于农业科 技,对 农 民 使 用 新 良 种、应 用 新 技 术 给 予 补 贴 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和境外注册的农产品名牌产品的单位予以奖励。

  2、扶持镇村建设。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全覆盖的要求,二年内全面完成村级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规划经费补助,县建设和规划部分组织 编 制 具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农 宅 通 用 图 免 费 供 农 民 选用。强化农村建设用地治理。严格按规划审批各类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不得在规划区外批地;未完成规划的暂不批地。每年安排一定数目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村镇建设、村庄整理周转使用;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答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房地产项目除外),其土地收益可优先用于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建立宅基地公道置换机制。答应农村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对退出老宅基地的农户,免除使用新宅基地的各项规费。县财政从土地有偿收益中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进入城镇购房农民从农村退出宅基地的补偿。对农村集中居住区内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用地,享受城市公共用地的政策。实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政策。土地整理项目及资金优先安排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示范村。土地整理净增加的耕地面积优先用于本地补充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其中,集体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标用于非农建设的,征收的相关税费留县部分专项用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盘活村集体的土地、房屋以及其它闲置资产,招商引资,兴办民营企业和服务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发展活力;集体积累较多的村,可在国家政策答应和严格治理的条件下,实施资本经营,以投资参股形式分取红利,或到乡镇产业集中区兴建标准厂房出租,实现保值增值;加强村集体经济内部治理和民主监视,清收集体或农户历年的往来欠款,严禁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十一五”末,村级债务下降 60% 以上,无债村达 80% 以上。

  3、扶持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扶持农村公路建设。积极争取乡村公路改造国债项目和省补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并从“五小车辆”治理规费中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和危桥险涵的补助,逐步把农村道路修到每一个符合规划 的 农 民 集 中 居 住 区(点)上。继 续 扶 持“碧 水 工程”建设。坚持清淤整治与土地复垦、造林绿化相结合,对县乡河道疏通实行“以奖代补”。对村庄河塘整治,以镇为单位同一规划,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对河塘整 治 工 作 好 的 村,给 予 定 额 奖 励。加 大“改 水 改 厕 改圈”投入。通过争取省、市补贴、县镇配套、农民自愿筹集的办法,做好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工作,重点扶持农村连接城镇自来水公共管网、兴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无害化厕所和生态养殖小区。扶持生态林网建设。加快生态林建设,对新增公益林除省、市财政每年每亩补助 8 元外,县给予 1:1 配套。

  4、扶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各级财政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用度于农村的比例不低于 70%的政策。扶持教育事业。对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将教师的工资待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扶持卫生事业。进步农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财政补贴标准,各级财政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 15 元进步到 30元,人均筹资标准力争达到 50 元。县、镇扶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站建设。扶持文化事业。积极争取省市补助,县、镇 给 予 必 要 的 配 套,用 于 乡 村 文 化、科 普 设 施 建设。

  5、建立与完善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认真落实财政支农资金“三个高于”政策。县财政支农资金增量确保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高于上年。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的部分纯收益用于“三农”的政策。土地出让金纯收益 15% 用于有机农业开发区建设、土地整理复垦、基本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等。进步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主要用于“三农”。集中项目资源向示范村倾斜。县财政安排的支农资金以及向上争取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小农水、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市、县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同时,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全面完成县直部分单位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的各项任务。加大培训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专业合作辅导、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党员干部“双带双创”培训等。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县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道和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道任正副组长,全面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委农工办合署办公,并增调工作职员,增拨工作经费,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责任分解、政策制订、督促考核等工作。从县直部分明确一批干部联系示范村,重点指导服务市、县级示范村建设。各镇及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健全新农村建设的组织网络。

  2、明确责任。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分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镇、各有关部分应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继续开展“三村联创 奔 小 康”活 动。2006 年 培 育 市 级 全 面 小 康 示 范 村1—2 个,小康建设先行村 30 个,52 个贫困村有三分之一脱贫达标。2007 年小康建设先行村达 60 个,贫困村全面脱贫达标。“十一五”末,80% 的村基本建玉成面小康村。建设新农村“关键在县、责任在镇、实施在村”,县相关部分要制定落实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积极编报项目,多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各镇、村要立足实际,制定新农村建设的实施规划和细则,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兴办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实事。

  3、深化改革。继续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精简机构,转变职能,进步社会治理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体制改革,优化农村教育布局和教师队伍结构,进步九年制义务教育质量。统筹农村各类教育资源,着力办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加强村干部规范化治理,强化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工作效率。强化农技(经)推广服务体系公益性职能,确保财政工资兑现,进步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三大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创新农村投融资体制,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加快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 要 解 决 的 实 际 问 题,加 强 统 一 规 划,引 入 市 场 机制,采取“政府支持、社会资助、农民兴办”的模式,加快建设步伐。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农民筹资筹劳办法,引导农民自主自愿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

  4、强化考核。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到各镇和县直有关部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按年度分层考核,申报验收合格后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宝应县全面小康建设先行村”荣誉称号,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县级先行村每村给予不少于 10 万元的奖励。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镇、部分和先进个人亦给予表彰奖励。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宝 应 县 人 民 政 府

                       二 OO 六 年 二 月 十 五 日

主题词:农村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意见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O 六年仲春十五日印发  共印六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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