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表彰土地执法模范镇的决定
发布:2009-10-18 18:22:05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005年度,全县国土资源治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治理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和公道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进步。特别是通过开展争创“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有效促进了全县国土资源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 2005 年度考评达标的范水镇、广洋湖镇、望直港镇、曹甸镇予以表彰,并授予“土地执法模范镇”称号。
希望被表彰的镇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工作力度,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仲春十五日
主题词:土地 治理 表彰 决定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 共印:3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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