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表彰 2005 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2009-10-18 18:22:0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开发区:

  2005 年我县无偿献血工作在各地、各部分和各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 100% ,首次实现了医疗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在无偿献血活动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保证我县医疗用血需要和安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加快推进我县志愿无偿献血步伐,县政府决定,对全县 29 个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 8 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组织和参与公民志愿无偿献血活动。各地、各部分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确保我县无偿献血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二 OO 六年仲春十四日

2005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9 个)

望直港镇人民政府   广洋湖镇人民政府

柳堡镇人民政府    安宜镇人民政府

范水镇人民政府    县开发区管委会

县教育局       县机关工委

县水务局       县民政局

县交通局       县广电局

县司法局       县公安局

县法院        县建管局

县建设局       县科技局

县国土局       县烟草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农业银行宝应支行

宝胜团体       县供电公司

宝应工商局      德州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县物价局       联通公司宝应支公司

扬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宝应分站

二、先进个人(8 名)

叶志军(县经贸局)

李大伟(望直港镇兴港居委会)

洪 伟(夏集济德堂药店)

郭红梅(望直港镇中心小学)

葛 军(县开发区管委会)

吕万兴(安宜镇沿河郑河村)

陆爱民(宝应宾馆)

马勤宏(范水医院)

主题词:卫生工作 表彰 决定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 2 月 14 日印发  共印:3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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