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新一轮农村帮扶工作的意见

发布:2009-10-18 18:22:42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党委、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各部、委、办、局: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十分重视农村扶贫工作,明确县、镇机关部分和单位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动员全社会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济薄弱村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收入水平明显进步。但是,由于我县农村的不平衡性较大,部分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农民收入增长不平衡,低收入人口仍占一定比重,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也未根本改善。为加快我县全面小康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帮扶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活动,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新一轮农村帮扶工作时间为三年,从2005年开始到2007年底结束。经过县直部分单位和乡镇单位三年帮扶,被帮扶的村达到下列目标:①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镇均匀水平;②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每年达5万元以上;③资助建设1-2项农民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项目;④帮助培育种植业、养殖大户或农产品销售大户、农民经纪人5户以上;⑤扶持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转移或至少把握一门致富技能,帮助10户贫困户脱贫,进行草危房改造、资助失学儿童继续学业。

  二、落实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结对挂钩帮扶活动。动员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团员、志愿者、专业大户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农村结对挂钩帮扶活动。组织县、镇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包村,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参与包户,进行“一帮一”或“几帮一”。帮助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找准发展途径,克服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和障碍,加快发展速度。扬州市级部分(单位)和驻扬企业挂钩帮扶我县5个镇17个经济薄弱村,县委县政府组织45个县级机关部分、企事业单位帮扶11个镇20个经济薄弱村,各镇再组织镇企事业单位帮扶1个经济薄弱村,全县被帮扶村共达52个。包村的部分(单位)既要帮村又要帮户,对于被帮扶村的低收入农户,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各镇对于经济薄弱村以外的低收入困难农户,要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和专业大户进行结对挂钩帮扶。新一轮共帮助3000农户脱贫致富(县直部分单位结对帮扶经济薄弱村,市、县、镇帮扶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任务见附表一、二)。

  2、采取切实有效的“办实事”帮扶方式。新一轮结对挂钩帮扶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实事。一是配好村级领导班子。在县镇组织部分指导下,由挂钩帮扶部分(单位)配合所在镇党委,按照村民自治原则,配强班子成员,健全村务公然制度,增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二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助村领导班子充分利用自身上风条件,选择发展有市场、有效益的一二个项目,解决集体经济来源题目。三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搞好规划,与有关主管部分联系协调,解决被帮扶村的道路建设、饮水卫生、水利设施等。四是开展适用技术培训。针对被帮扶农户的实际情况,指导他们积极从事适合其自身特点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帮助他们学习并把握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五是落实低保和医保政策。对那些因病致贫和缺乏劳动力的农户,无法通过帮扶措施摆脱贫困的,帮助落实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把政策落实到处。

  3、多方筹集帮扶资金。认真执行今年中心1号文件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规定,健全扶贫投入机制,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并加强资金治理,进步使用效益。一是县财政和上级财政每年增加的支农支出,侧重于安排扶贫专项资金,资助被帮扶村搞好迫切需要解决而自身无力解决的公共基础设施、公益项目和改善生产条件项目。二是县、镇挂钩帮扶部分(单位)积极资助帮扶项目资金,县级每个部分单位每年帮村资金不低于3万元,三年累计不少于10万元,镇级单位每年不低于1万元。三是凡有支持农业和农村项目的部分,对经济薄弱村优先安排立项,给予重点照顾。中心和省市每年安排的支农项目计划,各有关主管部分要主动与县扶贫办搞好衔接。财政部分要配合扶贫办与各支农项目主管部分进行协调。四是帮扶单位既要压缩部分开支,又要发动干部、党员、职工捐献,多方张罗扶贫资金。所有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公示、公告并实行报帐制度,严格监视和审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真正使被帮扶对象受益。

  三、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切实把做好农村帮扶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村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实实在在抓落实。

  1、强化农村扶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县、镇农村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做到班子不散,责任不减。县农村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气力,改善条件,发挥作用。扶贫办作为负责处理扶贫工作日常事务的办事机构,在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会商,集中协调处理有关题目。

  2、落实帮扶部分(单位)领导责任。凡有帮扶任务的部分(单位)都应明确一把手负总责,把帮扶工作纳入本部分(单位)的年度目标治理计划,同时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科(股)室负责帮扶工作。

  3、强化考核验收。新一轮帮扶工作为期三年,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三年期满后,县里将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任务完成好的县直部分(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未完成任务的,挂钩部分(单位)一律不得脱钩,继续帮扶,限期完成任务。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扶贫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当年三个文明考核评选的依据之一。

  4、切实搞好服务。县扶贫办要认真做好帮扶各项日常工作,经常深入乡村、农户,检查督促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县镇老促会、扶贫协会要积极为扶贫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党委、政府的顾问助手。新闻部分要加大对帮扶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各方气力广泛参与扶贫,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农村 帮扶 意见

抄送:扬州市扶贫办公室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印发

共印一百份附表1:

新一轮农村帮扶县直部分单位与村结对名单2005.3

帮扶部分单位(45个)     被帮扶镇村(20个)

开发局 粮食局       安宜镇 北港村

经贸局 工 行  农 行    安宜镇 刘堡村

教育局 广电局         范水镇 柘沟村

发展计划局 供电公司      范水镇 宋埠村

审计局 司法局         黄塍镇 新丰村

宝胜团体 水产局        黄塍镇 大李庄村

建工局 计生局 中 行     望直港镇 仲墩村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公安局    夏集镇 相庄村

物价局 电信局         夏集镇 潼口村

工商局 邮政局         柳堡镇 迎湖村

建设局 药监局         柳堡镇 新安村

农林局 国税局         鲁垛镇 荡口村

外经贸局 文体局 人 行    鲁垛镇 三新村

民政局 水利局         广洋湖镇 东溪村

地税局 质监局         广洋湖镇 桥头村

交通局 科技局         曹甸镇 三元村

财政局 检察院         曹甸镇 溪北村

国土局 卫生局         山阳镇 大东村

县法院 环保局 信用联社    山阳镇 龚陈村

机电公司 烟草公司 建 行   小官庄镇 杨蒋村

附表2:宝应县新一轮(2005-2007年)扶贫任务表2005.3

镇  别 市直部分单位帮扶村数 县直部分单位帮扶村数 镇部分单位帮扶村数 市、县、镇共帮扶户数

合  计 17 20 15 3000

安宜镇  2 1 200

范水镇  2 1 300

夏集镇  2 1 200

柳堡镇  2 1 200

广洋湖镇  2 1 100

鲁垛镇  2 1 100

小官庄镇 1 1 1 100

沿河镇 4  1 200

望直港镇  1 1 200

射阳湖镇 4  1 400

西安丰镇 4  1 200

曹甸镇  2 1 200

黄塍镇  2 1 100

泾河镇 4  1 300

山阳镇  2 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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