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应县委 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2009-10-18 18:22:47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2004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牢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建设平安宝应、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格执行维护稳定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宝应”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决定:

一、授予下列单位为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公安局  文体局   工商局   水利局

地税局  国土局   电信局   交通局

供电公司 宝胜团体

二、授予下列同道为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汤寿葆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吴宝海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贸易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会长

张金城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朱晓龙 县公安局防控大队大队长、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周 伟 鲁垛镇综治办副主任

吉万彬 山阳镇综治办副主任

陈家高 射阳湖镇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房万宏 小官庄镇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陈文祥 柳堡镇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李国祥 泾河镇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钱风翔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王义金 宝胜团体有限公司保卫处处长、综治办主任

梁小林 县文化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金高 扬州市宝应工商行政治理局办公室主任

刁品顺 县水利局监察室副主任、综治办副主任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各地、各部分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建设平安宝应、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为我县“苦干三五年,实现再翻番”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仲春二十四日

主题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表彰 决定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二00五年仲春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一百八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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