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三年二百三十名新技师培养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3:13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局、办,县开发区:

   《宝应县三年二百三十名新技师培养实施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全县新技师培养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00四年八月三日

   宝应县三年二百三十名新技师培养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力度,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全县各类高、中、低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县三年二百三十名新技师培养实施计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04年至2006年三年内实现如下目标:

  1、培养230名新技师、高级技师;

  2、技术工人持证率达到60%以上,其中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持证率5%;

  3、93个工种的专项治理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鼓励各类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开展技能提升和岗位培训,采取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名师带徒、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制定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升级规划,逐步实现人才培养制度化和规范化。

  2、推动职教团体以及各类职业学校改革,完善教学方法,突出专业技能练习,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采取校企合作、定单培养等方式,开展后备青年技师培养工作,整合社会培训资源,为校企搭建多功能、高层次的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平台。

  3、改革技师考评办法,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按照“同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鉴定、企业聘任”的原则,全面推动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实行鉴定考核与专家综合评审相结合,取消技师报考的比例限额,打破资历、年龄、身份限制,凡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各类职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技师资格鉴定。技能鉴定按照技师资格标准,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和操纵技能,综合评审突出技能运用及所做贡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术及职业道德等。评聘方式实行资格认定与聘任分开,对取得技师资格的职员,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聘任。企业可在关键工种和岗位设立首席职位,发挥技师的技能领头人作用。

  4、积极开展技能竞赛和评选表彰活动,创造技师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以机电、烹饪三产服务类通用工种为基础,注重选拔具有高超技艺、突出业绩的技能人才。从2004年起,对在省、市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奖项的,可向省劳动保障厅、国家劳动保障部申报“省技术能手” 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在国家和省、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可破格提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走出一条高技能人才培养跨跃式发展之路。

  5、进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待遇水平,鼓励在职职工岗位成才,引导企业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企业对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应给予相应的待遇。高级工实行岗位补助,具体按市劳动保障局扬劳社[2004]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组织宣传(6月下旬——7月上旬)

  1、对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使用技术工人存量以及技术工人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和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题库。

  2、企业主管部分、行业协会和承担技师培训的机构分别成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小组,负责培训评审工作,并组织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制定行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计划。

  3、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重点宣传我县三年230名新技师培训的意义、目的和内容等,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浓郁氛围。

  第二阶段:制订规划,分步培训(7月中旬——9月)

  2004年-2006年3年内,分别培训技师、高级技师35名、66名、121名;技术工人持证率三年分别达到40%、55%、65%以上,其中高级以上技术工人分别达1%、3%、5%以上;93个工种专项治理率分别达60%、80%、95%,持证率达到90%以上。每年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分、企业和行业(具体见附表)。

  第三阶段:市、县联动,组织竞赛(9月——12月)

  各行业及中心、省市属企业每年组织2次以上技能大赛,实行市、县联动,层层选拔,让顶尖人才脱颖而出,获奖职员可获得相应荣誉称号和职业资格证书。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宝应县三年230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校企合作培训工作组,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度,负责工作督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县劳动保障部分、各企业主管部分和行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相互联系、资源共享、上风互补,共同推进全县新技师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宝应县三年230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2、宝应县三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劳动保障 技师 培养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4年7月26日印发

                         共印:150份。

宝应县三年230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袁竹青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于笔亚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谈永珠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史承模 县经贸局副局长

    贾殿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乐立明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宏泰 县人事局副局长

    周志健 县总工会副主席

    韩寿根 扬州宝应工商局副局长

    姜成宇 县商贸总公司副总经理

    徐德高 县机电总公司副总经理

    刘鑫宏 县建管局副局长

    沈益鑫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房 兵 县电信局局长

    徐义国 县邮政局局长

    殷德平 县职教团体副校长

    江 玲 宝胜团体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乐立明同道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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