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2009-10-18 18:29:24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5月初,宝应籍民工在山东境内发生严重车祸,导致4死3重伤2轻伤,县有关部分组成的工作组经过2天3夜的努力下,在异地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事故赔偿纠纷,有效地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今年以来,县各级调解组织以全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做到“案结事了”,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县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30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县、镇两级劝阻群体性上访81批次1108人次。

  一是宣传力度强。年初,各镇和有关部分在总结去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查找工作缺位的基础上,对全国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等进行深入宣传,通过本地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悬挂横幅、张帖标语等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力求做到各级干部思想同一、步调一致,政法部分精心策划、狠抓落实,广至公司家喻户晓、主动参与。

  二是排查重点明。每月对已排查调处的矛盾纠纷化解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案未结”、“事未了”的做到包案处理,直至“事结案了”,保证不留“遗患”;同时对当月本地区范围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对可能引发越级集访和去京上访的苗头性纠纷等突出题目,做到梳而不漏。

  三是工作措施实。各镇、各部分将排查的重心前移,变被动应对群众来信来访为主动排查矛盾纠纷,注重从日常小事中发现矛盾,注重从社情民意中分析矛盾,注重从出台政策执行中猜测矛盾,并坚持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发现早、化解好、能控制、处理好”。

  四是化解效应好。各镇、各部分严格按照年初县制定的《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一方面每月对上月未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制定化解日程表,规定时限;另一方面,对疑难突出矛盾纠纷进行攻坚,对未停访息诉的矛盾纠纷进行攻关,对新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对涉法纠纷由律师参加破解,真正实现了老案减少、新案不增、总量下降,做到排查一个、调处一个、结案一个。 (张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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