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保障局学习贯彻中纪委《规定》
发布:2009-10-18 18:30:29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6月23日上午,县劳动保障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心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观看了市纪委廉政警示教育片,传达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宝委办发[2007]47号文件和县委书记林正玉同道《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公然选拔科级后备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劳动保障局徐峰局长就贯彻落实好中纪委《规定》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规定》精神。要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学习讨论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真正理解和把握中纪委《规定》的廉政行为规范。各支部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主题,组织党员过一次组织生活,认真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教育。二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要组织干部职工根据《规定》要求,逐条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凡有规定中所禁止行为的,要在6月30日前,向局纪检组说清情况,并果断立即纠正。三要把学习《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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