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五措并举加强环境管理
发布:2009-10-18 18:32:0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根据我县产业项目治理的实际情况,近期,县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环境治理:
一是加强与经贸委、工商局等相关部分的联系,及时把握新、改、扩建项目动态,主动为相关部分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治理有关规定,限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名录等资料,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做到招商引资不引污,企业增产不增污。
二是充分发挥环保局的协调指导工作力度,加强同一监视治理职能,确保环保审批权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污染企业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全县有重点污染源的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确保这些企业达标排放,对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和危险废物污染进行重点整治。
四是对新、改、扩建企业实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督查,及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是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治理验收环节。凡新、改、扩建项目要求必须正式生产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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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与经贸委、工商局等相关部分的联系,及时把握新、改、扩建项目动态,主动为相关部分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治理有关规定,限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的名录等资料,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做到招商引资不引污,企业增产不增污。
二是充分发挥环保局的协调指导工作力度,加强同一监视治理职能,确保环保审批权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污染企业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全县有重点污染源的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确保这些企业达标排放,对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和危险废物污染进行重点整治。
四是对新、改、扩建企业实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督查,及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是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治理验收环节。凡新、改、扩建项目要求必须正式生产前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