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3.15维权月”力促“消费和谐”
发布:2009-10-18 18:33:53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3.15”主题确定为“消费和谐”,将构建和谐社会的内涵再度扩展到一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全新领域。县司法局围绕“消费和谐”的主题,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主旨,积极组织全系统职员在全县开展“3.15维权月”活动,为今年消费者维权拉开了序幕。
一是围绕主题开展法制宣传。围绕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消费和谐”,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分,在县城花城广场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法律服务一卡通”、活动“法律超市”等载体,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和2006年十大维权案(肖像权案、地坪不实案、彩电质量案、就餐费案、美容案、电动车案、实木地板案)为主要宣传内容,引导厂商、企业主依法履行义务,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公道消费、适度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而违法违规。
二是城乡联动现场法律咨询。各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职员在各镇政府所在地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广大消费者在实际消费中碰到的各类题目2016起,与县消协密切配合,调解消费中发生的矛盾纠纷35起,并适时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突出和谐召开座谈会。主动与工商、质检和消协等部分,召开消费者代表、相关厂商代表座谈会,听取广大消费者对开展《消法》宣传的意见,征求如何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扩大维权活动影响、进步维权活动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为消费者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是发挥职能开展法律援助。司法局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承诺,今后凡涉及到假冒伪劣商品上山下乡,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膜等侵犯农民利益的特殊侵权行为,法律援助中心将给予及时的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做到应援尽援,对其他侵犯消费权益的行为也将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做到有求必应,从法律上帮助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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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城乡联动现场法律咨询。各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职员在各镇政府所在地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广大消费者在实际消费中碰到的各类题目2016起,与县消协密切配合,调解消费中发生的矛盾纠纷35起,并适时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突出和谐召开座谈会。主动与工商、质检和消协等部分,召开消费者代表、相关厂商代表座谈会,听取广大消费者对开展《消法》宣传的意见,征求如何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扩大维权活动影响、进步维权活动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为消费者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是发挥职能开展法律援助。司法局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承诺,今后凡涉及到假冒伪劣商品上山下乡,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膜等侵犯农民利益的特殊侵权行为,法律援助中心将给予及时的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做到应援尽援,对其他侵犯消费权益的行为也将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做到有求必应,从法律上帮助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