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镇工业集中区(园区)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0:23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众多项目落户我县镇产业集中区(园区),区内的非公企业和党员职工数目也随之增多。据统计,目前全县镇产业集中区(园区)入园企业达到 550 多家,其中规模企业 150 多家。但是,与产业集中区(园区)的快速发展相比,党建工作相对滞后,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镇产业集中区(园区)党组织设置,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利于加强党对非公企业政治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治理、有利于加强党同职工群众联系的原则,经县委研究决定,各镇建立镇产业集中区(园区)党组织,隶属镇党委领导。党员人数在 100 人以上的,设立镇产业集中区(园区)党委,党员人数在 50 人以上的,设立镇产业集中区(园区)党总支部,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兼任,也可由符合条件的镇党员干部专任,党组织副书记一般设 1 - 2 名。审批和组建的有关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办理。
特此通知。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员 会
二 OO 七 年 十 一 月 六 日
主题词:党组织 设置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O 七年十一月六日印发 共印十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