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新一轮农村帮扶工作考核意见

发布:2009-10-18 18:20:55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党委、政府,县有关部分:

  今年是全县新一轮农村帮扶工作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强化帮扶责任,加快经济薄弱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确 保 全 县 新 农 村 建 设 取 得 新 进 展,根 据 宝 委 发[2005]38 号文件精神和市、县农村扶贫工作会议要求,现就全县新一轮农村帮扶工作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考核验收对象

  县级 45 个 挂 钩 帮 扶 部 门 单 位:开 发 局、粮 食 局、经 贸局、工行、农行、教育局、广电局、发改委、供电公司、审计局、司法局、宝胜团体、水产局、建工局、计生委、中行、劳保局、公安局、物价局、电信局、工商局、邮政局、建设局、药监局、农林局、国税局、外经贸局、文体局、人行、民政局、水务局、地税局、质监局、交通局、科技局、财政局、检察院、国土局、卫生局、法院、环保局、信用联社、机电公司、烟草局、建行。

  二、考核验收内容

  1、协同镇党委配好村级领导班子,使村级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年龄、文化结构公道,具有较强的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2、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使被帮扶村在2004 年的基础上,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每年达 5 万元以上(不含村级三项资金),当年收支平衡或有余;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镇均匀水平;帮助培育种植业、养殖业或农产品销售大户、农民经纪人 5 户以上。

  3、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扶持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转移或至少把握一门致富技能,帮助 10 户贫困户脱贫,进行草危房改造、资助失学儿童继续学业。

  4、帮助挂钩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如解决被帮扶村的卫生改水、路桥建设、水利设施等,使经济薄弱村生产、生活环境有较大改善。

  5、帮扶资金足额到位,每年 3 万元以上,三年累计不少于 10 万元。

  三、考核验收方法

  1、帮扶期满后,由各挂钩帮扶部分、单位向县扶贫办书面申请验收。

  2、县扶贫办组织验收小组,分期分批对申报部分、单位进行逐村逐项考核验收。验收小组由县扶贫办、县相关部分和镇、村负责人组成。

  3、考核验收时,主要采取“一听二看三评议”的方法进行。一听:听取帮扶责任单位三年帮扶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重点反映领导重视、资金投入、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帮扶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二看:①看文字材料:一是看被帮扶村三年基本情况统计报表。二是看有关方面对三年挂钩帮扶的书面认定鉴证,即配好村级领导班子情况,由镇党委认定鉴证;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由镇农经服务中心认定鉴证;基础设施建设,由镇村建办和村委会共同认定鉴证;帮村资金、贫困户脱贫情况,由村委会认定鉴证。②看帮扶效果:到被帮扶村、户实地检查验收帮扶效果。三评议:由考核验收小组对帮扶责任单位的帮扶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围绕考核验收的七条标准(见附表),由考核小组逐条评议。评议得分在 80 分以上者为合格单位,低于 80 分的为分歧格单位。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机关部分年终评选的依据之一。县将在考核验收合格的部分、单位中评选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

  希望各帮扶责任部分单位,高度重视新一轮农村帮扶工作,围绕目标任务,对照考核验收办法,扎实工作,为全力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办 公 室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农村 帮扶 考核 意见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00 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五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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