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0:57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分,县开发区:

  《宝应县“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00 七年四月十二日

             宝应县“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宝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县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十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县消防事业围绕实现“创建平安宝应”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进步,保持了全县火灾形势的基本平稳,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火灾形势相对平稳。“十五”时期,全县火灾保持基本平稳,未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全县消防部队接警出动 828起,灭火出警 532 起、社会救援出警 296 起,出动车辆 1862 辆、出动警力 1056 人,抢救被困职员 87 人,保护财产价值 9476.7 万元。

  (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日渐进步。全县持续开展以职员密集场所为主的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成立政府牵头相关部分联动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整改市、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 6 个,投入整改资金近百万元。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季节的消防安全保卫,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公共消防设施逐步配全。“十五”时期,城区、乡镇均已编制消防规划。全县现有 1 个消防站,18 个消防警务室。城镇市政消火栓 196 只,消防车辆 4 部,其中:抢险救援车 1 部、康明斯大功率水罐车 1 部、解放泡沫车 1 部、东风水罐车 1 部。

  (四)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公安消防部分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大练兵等活动,消防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进步。全县建有地方专职消防队伍 14 个,队员 60 多人,三轮消防摩托车15 辆、手抬机动消防泵 32 台;村(社区)志愿、义务消防队 256 个,队员 1200 多人。

  (五)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县坚持贯彻科技强消战略,充分依托公安“金盾工程”主干网建成计算机信息网络,实现消防部队与公安各部分之间电子公文交换,开通消防图像传输等网上应用。建立健全消防监视公正执法、火灾统计、部队警营文化等消防网络系统。

  过去五年,我县消防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消防事业的发展与“两个率先”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十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 532 起,死亡 14 人,受伤 10 人,直接财产损失近 310 万元,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相对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一是消防投入需进一步加大,消防车辆落后及器材装备、待添置更新。二是消防队伍建设当需加强,合同制消防员征招工作需加快推进。三是农村消防工作薄弱。全县农村面积大,经济欠发达,人口众多,各种消防隐患大量存在,消防意识不强,消 防 力 量 相 当 薄 弱。四 是 致 灾 因 素 和 火 灾 隐 患 依 然 存 在。“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中村”和城市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保障不够到位,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的重大危险源较多,各种致灾因素和火灾隐患仍然存在。

  二、“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全县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得到加强,多种形式消防气力发展壮大,全社会防御火灾事故能力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进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具体目标

  1.有效控制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全县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 0.025 以内。

  2.完善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综合监管部分和行业主管部分依法履行监管和引导职责,重点行业和单位 自 我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范 有 序,自 动 消 防 设 施 维 保 率 达100% ,消防设施合格率达 90%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纵职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 。

  3.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修编城区、乡镇消防规划,全面进步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治理水平。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 70% 以上,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应建数 95% 以上。加大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

  4.加强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地方消防队伍。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强化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

  5.加快发展消防科技。进一步落实科技强消战略,整合优化消防科技资源,加快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进步社会消防科技防范水平和灭火救援指挥效能。

  6.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进步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努力实现消防常识全民知晓率全民达 50% ,单 位 相 关 人 员 达 75% ,学 生 达 95% ,重 点 岗 位 人 员 达100% 。

  7.提升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消防组织网络,改善村镇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增强村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重点工作

  (一)健全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按照“创建平安宝应”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火。

  2.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全县各地、各系统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题目。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范围,每年由县政府同一组织考评。公安消防部分要认真履行消防监视执法职责,及时将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行政审批、消防专项治理等信息通报相关部分。建设、安监、质监、文化、工商等部分要根据各自职责,对消防安全进行严格监管;教育、卫生、交通、民政、农林、广电、旅游、体育、文物、人防等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机构和职员,制定完善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社会单位自我治理主体意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治理,进步单位自防自救能力。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体系。

  3.大力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题目,由各级政府负责解决,上级政府负责督办。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等重大危险源,应当限期搬迁。对城区易燃建筑密集区、“城中村”、成片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发展消防中介服务组织。鼓励发展各类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逐步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火灾损失鉴定、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等工作纳入中介组织服务范围。

  5.发挥市场调控作用。要将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安全不良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保险、金融信贷与消防安全条件互相制约,促进保险、金融和消防良性互动。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尤其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大力推行保险,并明确保险用度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逐步建立强制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制度。

  (二)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认真制(修)订和实施城镇消防规划。按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总 体 要求,结合城镇发展变化和总体规划的调整,及时修订消防规划。制定规划实行计划,在城镇开发和旧城区改造时一并实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到位。

  2.加快消防站建设。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公道布点”的原则,加快城区第二消防站建设步伐,在中心乡镇建设小型消防站,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3.加快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充分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并结合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设施,进步村镇消防供水能力。结合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畅通乡镇村消防通道。

  (三)加强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

  1.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加强一线防火灭火气力,进步消防队伍整体战斗力。根据消防规划,在开发区和经济发达的中心镇,建设地方合同制消防队,规范征招、培训、使用和治理工作。继续巩固和发展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为依托的专(兼)职消防队,在消防任务较重的大型企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城乡普遍建立群众性义务(志愿)消防组织。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职业制消防技术骨干队伍。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配齐配强消防装备,进步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强消防监视技术装备建设,进步公安消防部分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视技术水平。

  (四)推进消防科技建设

  1.加大消防科技产品推广使用力度。加快消防科技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等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及应急处理系统的建设和运用,进步城区预警能力。

  2.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加强消防应急通讯指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化灭火救援指挥系统。完善消防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物品和消防执勤实力等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安全生产竞赛和“五五”普法教育等活动,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建立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基地。各行业主管部分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把消防安全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特殊岗位工作职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动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从业职员职业资格制度。公安消防部分应定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职员,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护保养和操纵职员及一些特殊工种从业职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六)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江苏省农村消防治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大农村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作用,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优化居民消防安全环境。加强农村消防综合警务治理建设,逐步配备专门职员和车辆器材,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互助网络体系。

  四、“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重点建设项目

  (一)社会消防安全治理评价体系建设。制定政府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和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体系建设项目框架和相关标准。

  (二)消防站建设。在开发区、曹甸镇规划建设新的消防站,城区建设小型消防站。

  (三)消防装备建设。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监视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力争常规消防装备在 2008 年底全部达到规定要求,2007 年新购 1 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008 年增添 1 部举高消防车,到“十一五”末,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监视技术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技术装备配备全部达标。

  (四)防灾减灾消防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设消防应急通讯指挥网络(有、无线)、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固定、移动)和消防资源信息库,作为全县防灾救灾消防应急指挥系统。同时建设城区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及应急处理系统,进步城区预警能力。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培训基地,全县建设多元化消防宣传阵地,加强消防科普和消防安全文化建设,进步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消防安全素质。

  (六)地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到 2007 年底完成原定的征招任务。今后根据需要,继续征招消防与专职队合同制职员。

  五、“十一五”时期我县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十一五”消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碰到的重大题目,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定期完成。

  (二)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各镇、各部分要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消防规划年度实施工作要求,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并签订相应的责任状,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三)保证经费投入。按照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治理办法》(财防〔2004〕300 号)规定,完善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明确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消防经费的公道投入。要加大督促,尽快还清历史欠帐。结合规划要求,公道利用现有资源,安排落实项目经费,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定期监视检查。要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分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视检查。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赏罚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主题词:消防 规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7 年 4 月 22 日印发  共印:5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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