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2007 年农村卫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现将《宝应县 2007 年农村卫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 OO 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宝应县 2007 年农村卫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治理,增强工作协力,推动全县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2007 年卫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一、工作任务及评分标准(100 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5 分)。参保覆盖率 95% 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个人、镇财政筹资于 2007 年 3 月底前解缴到县财政专户,每延期 15 天扣 2 分,每提前 15 天加 1 分;严格转诊制度,县外就医人数控制在 28% 以内,每超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治理规范,及时结报,群众反映良好,群众举报题目查实一次扣 1 分;发生违章违纪查实的一次扣 10 分。
2、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与治理(20 分)。镇卫生机构落实项目建设计划,有一项不实施落实的扣 1 分;净资产增值 5% 以上,不达标的扣 1 分;全面完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不完成的扣 2 分;“一体化”治理规范,治理一般的扣 1 分,较差的扣 2分;镇卫生院满足站所评选中,名次列后 5 名的扣 1 分,前 10 名的加 1 分,受县表彰的加 2 分。
3、爱国卫生工作(30 分)。完成农村改厕项目村任务,少一座扣 0.5 分,增加 20 座以上的加 1 分,增加 50 座以上加 2 分;改厕资料台帐建全一般的扣 2 分,较差的扣 5 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三清”(清洁家园、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活动,成效明显,环卫设施基本具备,长效治理基本落实,一般的扣 2 分,较差的扣 4分;积极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资料齐全,活动正常,一般的扣 1 分,较差的扣 2 分;每年组织开展两次卫生大检查,资料齐全,少 1 次扣 1 分。
4、预防保健工作(10 分)。完成新发涂阳肺结核任务,不完成的扣 1 分;儿童计划免疫“五苗”覆盖率 95% 以上,不达标的扣 1 分,血防查病、查螺全面任务不完成的扣 1 分;落实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落实的扣 1 分;完成肠蠕虫驱虫任务,不完成的扣 1 分;不发生孕产妇死亡,发生 1 例扣 2 分;不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及传染病流行,发生 1 起扣 2 分,出现重大食品中毒事故或传染病暴发流行扣 10 分。
5、无偿献血工作(5 分)。按完成比例得分。
6、依法加强卫生行业监管(5 分)。督促医疗机构遵法执业,有一家医疗机构违规执业受查处的扣 1 分;协助查处卫生各类违法案件和医疗纠纷,参与不积极的扣 1 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调处各类矛盾题目,行业违规违纪受查处 1 例的扣 1 分;有职工到县级以上集访的扣 2 分。
7、经费投入(5 分)。按政策规定和年初预算,及时足额投入卫生事业经费,按投入比例得分。争取镇超预算投入或县级以上部分专项经费,每 5 万元加 1 分,最高加 3 分。
二、记分方法
上述七项在标准分值内评分,扣完为止。
三、奖励办法
1、综合考核得分在前 5 名的镇(区),评为综合目标治理一等,奖励 5000 元;综合得分在 6 - 10 名的,评 为 二 等 奖,奖 励 3000;综合得分 10 名以后的,评为三等奖,奖励 2000 元。考核低于 70的不得参与评奖。
2、单项工作奖励:①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奖安宜镇、开发区;②成卫生镇、村;③建成改厕普及村;④合作医疗、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农村改厕、预防保健等五个项目评分第一名。上述项目分别奖励 1000 元。
主题词:卫生 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县卫生局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7 年 1 月 25 日印发 共印:5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