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1:30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 号)和《省政府关于加 快 全 省 气 象 事 业 发 展 的 通 知》(苏政发〔2006〕67 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扬府发[2006]119 号),加快全县气象事业发展步伐,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宝应实际,通知如下:

  一、充分熟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宝应地处江苏中部,淮河下游,扬州市北缘,境内多湖荡沼泽,有稠密的水系河网,地理条件复杂。同时,宝应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天气区,多冷暖空气交汇,是暴雨、龙卷、冰雹、雷电、洪涝、干旱、台风、寒潮等气象灾难的多发地区,每年因气象灾难造成的损失少则数亿元,多则数十亿元,使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气象事业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服务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气象事业,不仅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应对突发气象灾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气象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预告和服务体系,为防灾减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题目,主要是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灾难性和突发性天气猜测预告水平亟待进步,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气象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尚不完全适应。“十一五”期间,是我县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关 键 阶段,也是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重要时期,气象事业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进步天气天气的监测、预告、服务能力,防御和减轻气象灾难,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可再生清洁能源,更好地发挥支持、服务和保障作用。全县各地、各部分要充分熟悉新形势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气象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大力提升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安全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宝应作出更大的贡献。

  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 2010 年,初步建成结构公道、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预告猜测、公共服务、天气资源评估利用服务体系与技术保障体系,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处于全市先进行列。到 2020 年,全县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明显进步,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市前列。

  三、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进步气象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要针对我县气象监测的薄弱环节,“十一五”期间建设完善综合观测、气象灾难预警、公共气象服务及气象猜测、天气雷达、雷电定位等系统工程,重点加强以城区为中心、覆盖全县的中标准地面自动站监测网络建设,力争每年建成 3 ~ 5 个自动气象站或雨量站。气象信息系统是我县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省市级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建成联通县、镇政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县有关部分的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进步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分发能力。

  (二)完善气象预告猜测系统。以进步天气、天气预告猜测正确率为核心,综合应用多种探测资料和预告猜测技术,不断进步预告猜测水平。重点以数值预告为基础,融合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等技术,加快预告猜测精细化进程,加强雷电预告预警业务系统及短时邻近天气预告系统建设,做好影响我县的各类灾难性、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告预警。各地、各有关部分要重点支持气象预告猜测系统建设,加强对气象科技的研究,为进步天气预告和天气猜测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三)健全气象灾难预警应急体系。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建立气象灾难应急响应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各地、各部分要按照《宝应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宝应县气象灾难应急预案》和《宝应县重大雷电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同一领导下,建立组织协调顺畅、部分分工明确的气象灾难应急响应机制,重点强化对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等气象灾难预警预告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气象灾难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气象灾难监测、调查、鉴定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增强对农林业病虫害、城市积涝、有毒有害气体及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建立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构建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农业气象灾难监测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充分利用有利天气条件,科学调整种植结构,为发展高效、外向、生态农业服务。二是强化交通气象服务工作。针对我县交通气象服务薄弱环节,气象部分要会同交通、海事部分,加快建立专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努力进步低能见度、积雪、结冰、暴雨、大风等灾难性天气的预警服务能力,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等提供实时气象保障服务。三是强化城市气象服务工作。气象部分要加强与环保、市政等部分的合作,建立健全城市气象灾难监测预警系统,积极做好城市积涝和大气污染等城市气象灾难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告。四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 号),认真执行防雷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制度。严格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主动接受气象部分的监视,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五是进步服务质量。积极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气象预告预警发布与传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精细化需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讯等媒体要依法做好公共气象信息的传播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形成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进步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五)加强天气资源利用评估体系建设。要重视天气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强天气和天气变化对我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研究。一是加强对天气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组织进行天气资源普查和气象资源区划,重点开展城市、农业、湖荡、沼泽等环境气象监测、评估和预告服务工作,为制定生态天气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提供依据,大力提升气象资源为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是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系统。积极拓展人工影响天气服务领域,增强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重点开展抗旱蓄水、降温节能和净化城市空气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三是积极开发天气资源。为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提供气象技术服务,提升气象服务水平。四是组织实施天气可行性论证。对城市规划、路桥建设、小城镇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气象行政主管部分要依法组织开展天气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难和天气变化的影响,防止因天气资源开发使用不当而破坏生态环境,确保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协调。

  四、积极推进气象法制、机制和体制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气象法制建设。根据国家和地方气象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积极做好与灾难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气象灾难防御、天气资源开发与保护、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难防护、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全面加强执法监视,为发展气象事业提供法律保障。各地、各部分要认真贯彻《江苏省气象灾难防御条例》精神,加强气象灾难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气象、建设、水利、公安等相关部分要切实履行气象灾难防御中的工作职责,严格灾难性气象信息的发布秩序,加大雷电灾难工作的治理力度。对可能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的,相关政府部分应果断不予审批。

  (二)进一步完善气象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要将地方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所需的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投入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分职工的地方津补贴发放和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三)加强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进气象科技进步。积极开展科技攻关,重点加强精细化数值预告产品实用技术、灾难性天气预告猜测技术、重大气象灾难预警及防御应急服务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建立多渠道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公道安排重要气象研究和新技术推广经费。

  (四)完善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激励研究型业务人才成长的相关机制。以气象科技项目和业务岗位为依托,大力培养适应新时期我县气象事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将气象科技人才与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县人才培养计划,给予政策扶持。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投入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进步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适应气象事业发展需要的气象人才队伍。

  五、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是政府履行公共治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部分要将气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题目,促进气象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将《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气象事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公道配置气象资源。气象部分要切实履行治理职能,创新治理方式,进步工作效率,依法治理我县涉及气象领域的各项活动。要加强气象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不断进步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难防御等活动,要加大依法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农林、水利、环保等有关部分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平台,积极提供并共享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气象部分要主动与有关部分开展业务合作和课题研究,共同进步气象科技服务的水平和内涵。各地、各部分要共同努力,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县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OO 六年玄月二旬日

主题词:气象 工作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 9 月 20 日印发  共印:1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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