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1:56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县开发区:

  为进一步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促进全县创业群体的加速形成,引领当代宝应青年在“再干三五年,实现再翻番”的实践中开拓进取、自主创业,全面 推 进“两个率先”,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年龄在 18 周岁至 40 周岁之间,具有连续三年以上担任厂长(董事长、经理)工作经历的在宝非公有制企业的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 45 周岁。

  二、参选条件

  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促进宝应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2、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遵纪遵法,照章纳税,企业经济效益突出。属于一产的,2005 年产值不低于 50 万元;属于二产的,2005 年产值不低于 2000 万元;属于三产的,2005年营业额不低于 200 万元。

  3、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改革和创新意识,大力推进企业改革和技术创新,企业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

  4、企 业 诚 信 状 况 好,社 会 信 誉 好,在 参 与 社 会 公 益 事业、防治环 境 污 染、帮 助 下 岗 失 业 职 工 再 就 业 方 面 成 绩 明显,并且连续多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5、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企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6、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八荣八耻”,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声誉。

  7、已获得过全国、省级、市级和县委、县政府同类表彰的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列。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1、建立组织机构(3 月 15 日—3 月 23 日)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道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经贸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劳动保障局、县安监局、县委农工办、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广电局等负责人担任。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县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2、推荐申报(3 月 24 日—4 月 2 日)各镇、系统根据评选条件的要求,严格筛选,认真审核,向评选活动组委会择优推荐候选人 2 名,县直有关部分择优推荐 1 名候选人,并按照要求预备申报材料,按时申报;答应向评选活动组委会联名举荐和个人自荐,所推荐人选须有自身情况和突出业绩说明,经初审合格后领取书面的候选人推荐登记表;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3、确定正式候选人(4 月 3 日—4 月 6 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将根据人选的事迹、地区、行业等综合因素,最后确定 20 名正式候选人。

  4、社会公示(4 月 7 日—4 月 13 日)通过新闻媒体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分进行核 实,并 将 核 实 结 果 和 处 理 意 见 提 交 组 委 会 确 定。对经核实,不符合本次活动评选范围和条件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人的资格。

  5、评审表彰(4 月 14 日—4 月 20 日)组委会在综合考核和社会公示的基础上,评选出 10 名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各镇党委、政府,县各部、委、办、局及各新闻媒体对这项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开展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优秀青年创业者推荐上来。

  2、推报人选须填写推荐表(含 2 寸免冠正面彩照,照片背后标上姓名),提供 1500 字左右事迹材料及 200 字左右事迹简介,所有材料一式三份(16K 纸打印,纯文本格式 3.5 寸软盘一张)。

  3、各推报单位要在 4 月 2 日前将推荐人的全部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印章不全者,不予评审。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共青团宝应县委员会,联系电话:8282713,电子邮件:bylining@ 163.com,联系人:李 宁。

  附:

  1、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3、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材料样本

                   中 共 宝 应 县 委 办 公 室

                   宝 应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二 OO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四 日

主题词:十佳青年 创业之星 评选 活动 通知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 二 OO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二十份

附件一:

第二届“宝应县十佳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刘星驰 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副主任:周玉宝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杨洪国 县委办主任

    胡安祥 县委办副主任

    谭炳才 县政府办副主任

    钱永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顾锡芳 共青团宝应县委书记

    王其龙 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许国群 县经贸局副局长

    王康平 县国税局纪检组长

    陈庆池 县地税局副局长

    韩寿根 县工商局副局长

    莘松林 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谢 宏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文教 县广电局副局长

    何 洪 县新闻信息中心副主任

    姚绍瑜 共青团宝应县委副书记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顾锡芳 共青团宝应县委书记

副主任:姚绍瑜 共青团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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