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药械生产企业源头监管
发布:2009-10-18 18:34:23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措施,加强药械生产企业源头监管。一是突出重点监管。加强对药械生产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视检查,促进企业按质量治理规范组织生产。二是坚持严格监管。对监视检查中发现有题目的企业,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监视限期整改,同时,帮助企业排查分析原因,完善治理制度,严格规范生产治理行为。三是注重规范监管。监视检查做到有检查计划,有明确内容,有检查责任人,有现场记录,规范监管行为,克服随意性,坚持规范化。四是实行责任监管。建立和完善日常监视责任制,实行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的监视责任机制,对监视检查不认真、不负责,造成工作不到位、引起质量安全题目的,要追究相关工作职员责任。五是建立应急监管。建立和实施药械召回制度,最大限度降低药害风险。注重加强对本县药械质量安全分析猜测,落实防范处置措施。制订和落实《宝应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健全体系,进步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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