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
创建文明城市,是着眼根本、面向未来,加快我县产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为民办好事、进步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客观需要;也是不断进步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四有”公民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进步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题目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全方位、多层次、系列化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加大城区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建设的力度,有效地推进了文明进程。我县先后被评为中国荷藕之乡、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江苏省卫生城、省级双拥模范县、省计划生养工作先进县等,并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把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加快全县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实现“苦干三五年,实现再翻番”目标,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2005年创成“江苏省文明城市”。根据《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治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开展江苏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创建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步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围绕实现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明显进步;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明显进步;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明显进步,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为群众着想、替群众办事、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视、使群众满足,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风气良好、社会安宁、文化繁荣、科教发达、治理有序、服务优质的现代化文明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创建文明城市总的目标是,在2005年建成江苏省文明城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城市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卓有成效、求真务实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治理,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繁荣进步,切实加快产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增强城市的综合实力。
二是市民的素质进一步进步。通过加强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进步, 市民守则和市民日常行为规范知晓率达90%以上。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深入人心,科学知识不断普及,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是城市的环境进一步改善。继续以实施“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工程为重点,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为依托,加大城市建设治理力度,基础设施完善配套,“门前五包”、文昭示范路包干负责制工作落实,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四是创建的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县文明委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健全,编制、职员、经费等要予以保障。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施目标治理,组织程度较高,工作扎实有效;各项基础创建工作富有成效,长效治理机制建立并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系列教育,培养文明市民
培育现代文明市民,进步城乡公民的整体素质,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凝聚人心、凝聚聪明、同一思想、统领全局的总纲。牢牢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努力把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同一到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同一到县委提出的“苦干三五年,实现再翻番”的奋斗目标上来,齐心协力,共创发展大业,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首要任务。
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中,要以实施“两大教育工程”为载体,以抓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突出教育重点,抓好薄弱环节,拓展教育领域,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形式,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把建设文明城市和培育文明人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进步城乡公民的整体素质。
开展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的教育活动,结合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通过理论研讨、舆论引导、典型示范、参观学习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动观念转变、思想解放,帮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把握上风、抢抓机遇、上下同心、迎头追赶,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把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的集中教育与着眼于培育“四有”公民的基础性系统教育结合起来,全面实施“现代市民教育工程”。把先进思想的宣传教育与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结合起来,着力抓好以基层党校、市民学校、职工政校、农民学校、少年军校、家长学校等为主体的教育阵地建设。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和政校轮训、农村冬训、政治理论课程等形式,理论联系实际,扎扎实实、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坚持齐抓共管,整合气力,致力于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社区要利用市民学校、黑板报、宣传栏、阅报栏、公益宣传灯箱等为主体的宣传阵地,以优化卫生环境、普及法律知识,传授科学技术、养成现代文明生活习惯为突破口,广泛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老年群众文体活动,使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要在全社会开展健康教育,努力进步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重视阅报栏、宣传牌的建设治理,有效地依托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寓教于乐活动。
坚持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以“公民道德宣传日”、“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为载体的群众性道德建设活动。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和模范实践公民道德的先进典型,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以加强“诚信建设”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围绕构建全县诚信体系,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百城万店无赝品示范店”、“文明经营一条街”、“文明经营户”评选和“诚信等级治理”、“信用工商”等系列诚信服务承诺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气,打造“诚信宝应”的品牌形象。
抓好措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实施教书育人、阵地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四大工程”,将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文明行业创建中,总结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推进。
(二)、加强城市建设,打造优美环境
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坚持党的宗旨,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目的,着力从改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治理、完善城市功能入手,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不断营造现代化的城市环境。
创造城市优美环境。按照水乡园林生态城市的要求,做好城市净化、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区卫生环境,保持主要街道、居民小区、贸易区等场所环境整洁,搞好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饮食服务行业的规范治理,治理小街小巷、出入市口、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实现生活垃圾袋装化。开展植树造林,扩大城市绿地,抓紧完善宝应大道、淮江路临城段、泰山路、白田路等绿化景观,进步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和新建居民小区绿地面积。加大城市硬环境建设的力度,建设和完善亚细亚贸易广场、花城广场、白田广场等硬件设施,优化群众的生活空间。公道规划、新建一处公共停车场,配置标准的停车泊位。在广泛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工作力度,做好大气、噪声、烟尘、水源等污染防治工作,禁止在城市河两侧乱堆、乱倒、乱种,定期清理河道,保持水体清洁,在城区中心区域设置噪音显示牌,一次规划、分步建设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三)、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优良秩序
坚持综合治理,做到群防群治,维护社会优良秩序。加大对活动人口、居民小区的治理力度,落实各项防范和治理措施,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城市治理,重点解决摊点乱设、垃圾乱倒、亭棚乱建、广告乱贴、建材乱放和随意破墙开店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门难点题目;加强交通法规的教育宣传,着力解决道路拥堵、公共设施破坏和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题目;整顿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捉住群众普遍关心、又迫切要求解决的社会治安题目,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果断制止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滋生蔓延,深入开展平安宝应创建活动,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建成“省级社会治安安全县”。
(四)、深化文明创建,推动优质服务
以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为抓手,进步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充分运用群众欢迎的、形式多样的载体和抓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使他们在参与中受到教育,进步素质,从而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在城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最佳服务部分、群众满足、基层站所、执法大队(单位)、“百城万店无赝品”示范店等活动。运用城区各个广场等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广场文化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主题活动,以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开展主题活动大讨论;以社区美化、净化为重点,以“垃圾袋装化”和“楼梯道净化亮化”等实事为抓手,营造社区文明环境;抓好文昭示范路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在青年中开展“青年志愿者”、 “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在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 “巾帼建功”、“巾帼示范岗”、“三八红旗手”评选等活动;在群众中普遍开展评选“文明市民”、“新人新事”、“藏书读书家庭”,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总之,要充分运用这些好的载体和抓手,把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在机关,要继续深入“双争” (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科室)、“三为” (为社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五个一” (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接好每一个电话、做好每一天工作)活动, 改进机关作风,进步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机关的工作效率;在执法部分和窗口行业(单位),要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执法部分和窗口行业、单位的规范服务工作,同一服务内容,公然办事程序,公布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公示承诺服务内容,推广普通话。同时要积极发挥社会监视的功能。继续完善挂牌上岗制、首问负责制、末位淘汰制等一系列监视制度,有效地发挥民主评议行风的社会监视功能,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把纠正行业(单位)不正之风与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纠促创,以创促纠,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门题目,努力进步行业职员素质。深入开展“优化工作四进”活动,推动优化服务再上新台阶,进步社会满足度。
(五)、发展科教文卫,繁荣社会事业
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增加科技培训投入,进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抓好继续教育,进步新增劳动力的技能和水平。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宣传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巩固低级卫生保健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养法》,积极抓好计划生养工作。
抓好图书馆、文化站、影剧院、文化广场、运动场馆、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为主体的文化娱乐阵地建设。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规范文化市场运行。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等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教学活动。开展“社区艺术节”、“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组织评选“星级文明户”、“特色文化户”、“文明大院”、“文明楼幢”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开展城市文化研究,开发宝应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重点抓好建筑文化、行为文化、观念文化,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结合上,做好城市文化这篇文章,增加城市的文化底蕴和文化氛围,形成宝应的文化特色。
三、实施步骤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月5日至2005年3月15日)。根据创建工作要求,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创建组织,抽调专门职员,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创建职责。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同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引导市民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5年3月16日至2005年7月31日)。各责任部分、单位根据创建目标和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逐步抓好落实,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既分工又协作,增强创建实效。加强经常性检查,采取专项督查、群众评议、舆论监视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突出题目,认真整改进步。适时邀请省、市有关领导来我县指导,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阶段(200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争取软件建设高水平,硬件建设高质量,考核验收得高分。留意总结经验,进步创建水平,出典型、出精品、出亮点。9月份,充分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验收的预备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进步阶段(200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通过省文明城市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努力,为把我县建成生态型现代化文明城市作贡献。
四、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将创建文明城市列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其它各项创建工作都要有机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之中,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为统领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龙头工程”,成为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指挥部,下设六个创建工作职能办公室,从有关部分抽调专门气力,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
县创建领导小组将创建任务按职责范围分解、下达到各有关职能部分,并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职能部分以及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要求,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和辖区内文明城市创建达标工作。各部分都要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部分要齐抓共建,形成协力。各行各业在抓好自身三个文明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职能部分要从责任、监视、投入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运行机制。要逐级落实创建责任,切实做到保分不丢分。要运用社会监视、新闻舆论监视、组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曝光,督促整改。组织、纪检、监察等部分要结合创建抓好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有效地实施效能监察。对在创建工作中出现失分、影响全县创建大局的单位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除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通报处理和组织调整等措施给予追究外,对责任单位一律取消“最佳服务部分”和文明单位评选资格,确保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的实现。要通过多种渠道张罗资金,保证必要的创建经费。各部分和单位都要从全局出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保障。
人民群众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思想教育和发动群众贯串创建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创建热情,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同时要加夸大查研究,把握创建工作的全局,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把创建的目标、任务、形式同维护群众的亲身利益结合起来, 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探索创建文明城市的新路子,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创建 文明城市 意见
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二00五年三月九日印发
共印一百三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