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扬州市双拥模范镇、模范单位的请示
发布:2009-10-18 18:23:20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001年以来,我县各乡镇、各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发展社会生产力和进步部队战斗力。依据《扬州市双拥模范城(县)、乡镇(街道)、单位创建命名治理办法》,严格按照双拥工作的六条标准,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积极宣传培植典型,不断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对照扬州市双拥模范乡镇,单位检查验收标准,县双拥(全民国防教育)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推荐射阳湖镇、柳堡镇、夏集镇、西安丰镇、范水镇、泾河镇申报扬州市双拥模范镇;推荐宝应县公安局、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宝应县中医院、宝应县画川中学申报扬州市双拥模范单位。
特此请示,盼复。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宝应县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二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