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零散采购实行协议供货
发布:2009-10-18 18:27:27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治理,规范采购行为,进步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本钱,方便采购人,9月30日,县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计算机协议供给商及其所供产品(型号、具体配置)、最高限价、订货方式、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等。扬州火晶数码等6家电脑经销商成为2007年四季度计算机零散采购协议供货商。协议供货主要内容:一是我县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0台以下(含10台)计算机(包括台式和便携式)采购实行协议供货,10台以上计算机采购仍委托政府采购中心采取政府采购其他方式采购。本次协议供货的范围扩大到各镇政府。二是采购的计算机必须是本期协议供货中标机型及规格。除经批准外,不得向非协议供货商采购计算机或采购协议供货范围以外的非中标机型。三是计算机协议供货价格在省协议供货价的基础上下降2%—6%。协议供货价格是最高限价,采购单位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向各协议供给商询价,货比三家,以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四是本期计算机协议供货期限为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以后按季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商。

  为方便采购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协议供货程序、本期协议供货商及联系方式、中标机型、规格及价格等内容同一印制了协议供货服务指南发放到单位。县政府采购中心计划于08年全面推开通用型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协议供货范围扩大到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投影仪、服务器、显示器、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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