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依法推动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
发布:2009-10-18 18:29:49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宝应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江苏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和《扬州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明确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划分为县、镇、村三级,具体规定了实在施步骤、执行时间、范围以及日常治理的要求,夸大企业应注重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依法发布药品广告、凭证销售药品等工作的治理。 (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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