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中心采取严厉措施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
发布:2009-10-18 18:31:50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5月10日至15日,宝应县医保中心组织职员对全县65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仍然在经营化妆品、生活用品、保健品的定点零售药店,一律停止医保定点资格。

  今年3.15中心电视台曝光扬州红太阳大药房违规刷卡后,我县医保中心立即召开了所有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会议,再次夸大了使用医保卡的规定。会后,发现仍有部分定点零售药店,不遵守协议,或明或暗地做了些违规操纵。宝应医保中心经过调查取证,查实了十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并于4月10日起停止医保刷卡一个月。

  为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所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只应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医疗器械”。在 4月18日召开的定点零售药店会议上,县医保中心与有意愿继续成为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为落实定点会议的精神,贯彻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中心于5月10日至15日组织了这次专项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全县65家定点零售药店已将化妆品、生活用品、保健品全部撤柜,这样既为定点零售药店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平台,又能有效地监管医保基金支出,从而更好地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同时,希望广大参保职工规范使用个人医保帐户资金,并监视各定点药店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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