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采取措施稳定住房价格
发布:2009-10-18 18:33:02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针对持续上涨的房价,县物价局将房价治理列入价格治理的重点内容,专门成立了商品房价格治理办公室,加大对房价的监管力度,稳定住房价格。
严格住宅商品房的本钱监审和认证。按照《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本钱监审办法》、《江苏省商品房价格治理规定》和《扬州市商品房价格治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注重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了对商品房的本钱监审和认证力度,做到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了开发商的利润率,努力使房价增幅与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镇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相适应。针对商品房开发周期长、项目变更多、商品房的开发本钱轻易造成不实或资料不全等题目,该局灵活采用了社会均匀本钱进行审核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题目,此办法也获得了开发商的普遍认可。
严格住宅商品房销售许可事前价格审核制。为了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许可事前价格审核制,该局主动、及时、经常地与县房地产治理处沟通、联系,得到了他们对商品房价格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目前,已经做到了住宅商品房价格未经物价部分审核,房产部分一律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做到了提前参与,扎口把关。
严格落实了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工作。根据江苏省价格治理目录规定,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治理形式,销售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价格部分规定的基准销售价格和幅度范围内确定,价格必须公然。该局经常上门服务、督促各开发单位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工作,要求他们既要采取价目簿的形式标示,也要采用图表的形式在售楼处醒目、固定位置予以标示。果断纠正了商品房广告或销售宣传中的模糊价格标示,不得使用"面议"、"一房一价"等模糊语言标示住宅商品房价格。同时,该局还对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督促,尽管这项工作落实的标准还不够高,但在房价和代办代收用度之外乱收费的现象还没有发现。
加大了对商品房价格行为的监视检查力度。在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推行的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五项制度的条件下,该局重视发挥好社会组织和舆论监视的作用,通过上门跟踪、及时提醒、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基本杜绝了擅自定价、擅自扩大上浮幅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散布涨价信息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李学霆 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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