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印发《全县高效农业规模化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发布:2009-10-18 18:20:53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分:

  现将《全县高效农业规模化工作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希各地、各部分根据全县高效农业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强县强镇、三年倍增”的目标作出贡献。

                     二 OO 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县高效农业规模化工作考核意见

  为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加快建立现代高效农业产业体系,确保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农林工作,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注 重 实 效、分 项 考 核”的 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重点与一般相结合、以重点为主的考评办法,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竞争机制,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相关部分。

  三、对各镇政府的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三大项八个具体指标,按照百分制办法对考核内容进行逐项计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依据。具体考核分值如下:

  (一)建设任务(90 分)

  1、高效农业园区建设进度(50 分)狠抓园区的质量标准(见附件 1),按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高效农业园区的建设任务(见附件 2),建成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基础设施配套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做到有规划、有项目、有品牌、有责任人、有标志牌。完成园区建设任务的得 50 分,未能完成某一园区建设,按该园区占全镇园区总数的比例扣除相应的分值。在县下达的园区建设任务外新增建成的高效农业园区,种植业方面的每个加 10 分,畜禽业和水产业方面的每个加 5 分。

  2、高效农业规模建设进度(40 分)按照县下达任务,抽查到户台帐,以种植业、水产业亩纯收益2000 元以上、畜禽业达到规模为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得基天职,超过或没有达到任务数的,按相应比例加减分。

  (二)组织领导(5 分)

  3、各镇成立高效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高效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较大规模的推进活动不少于 2 次。(2 分)

  4、制定出台具体扶持措施和奖励政策,并落实到位。(3 分)

  (三)加强服务(5 分)

  5、加强项目指导,对项目实檀越体开展各种培训累计 3 次以上。(1 分)

  6、项目区实檀越体要参加相关产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为项目实施提供服务。(1 分)

  7、建立高效农业统计台账,及时上报高效农业统计报表、实施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提供相关情况材料。(2 分)

  8、在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效农业发展成功经验,每年宣传报道 4 篇以上,并积极向县农业部分提供宣传现场和素材。(1 分)

  四、对县农业相关部分的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三大项六个具体指标,按照百分制办法对考核内容进行逐项计分,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依据。具体考核分值如下:

  (一)组织领导(20 分)

  1、各相关部分成立高效农业建设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挂钩联系责任人,明确挂钩联系责任科室。(10 分)

  2、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帮扶工作措施。(10 分)

  (二)业务指导(30 分)

  3、与挂钩联系镇共同研究开展高效农业建设推进活动不少于6 次。(15 分)

  4、在技术培训、项目落实、资金扶持以及其它生产要素协调方面有明显工作成效。(15 分)

  (三)工作责任(50 分)

  5、凡完成园区建设任务的镇,相关挂钩联系部分得 50 分。

  6、凡未完成高效农业园区建设任务的镇,每少一个,相关挂钩联系部分扣减 10 分;凡新增建成的高效农业园区,种植业方面的每个加 10 分,畜禽业与水产业方面的每个加 5 分。

  五、考评办法

  (一)建立组织。县成立全县高效农业规模化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涉农部分分管负责同道以及县农口部分主要负责同道为成员,具体实施县高效农业规模化考核工作。

  (二)检查考核。各镇按月度和年终将考核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汇总上报县农林局、水产局。县里成立督查验收小组,由胡安祥、张兆军、李学勇、吴永生、徐进、吕立新、朱志扬、夏维善等 8 名同道组成,月度抓督查,分季抓点评,年终抓验收。年终考核验收必须有翔实的证实材料,有健全的统计数据,确保考核质量。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

  (三)表彰奖励。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分别设镇一、二、三等奖和部分一、二、三等奖,对获奖单位县政府将予以专项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镇取消年度农业专线评先资格,对相关挂钩联系部分予以通报批评。各地、各相关部分要切实加强目标治理责任制建设,狠抓落实,争创一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 1: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标准附件

   2:县农业相关部分挂钩联系各镇高效农业建设一览表

附件 1:

        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建设标准

  建设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总体上要围绕各地主导产业建设规划,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做大做强上风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要与新农村建设相衔接,以搭建平台为主,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区、生活区等布局公道,可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推广“有区无界”的辐射模式。园区建设要体现技术含量,积极引进应用现代科技与先进的农艺技术,推进农业技术高新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良种覆盖率达 100%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0% 以上。设施建设效能和层次要高,硬件配套完善。园区建设要有较高产出率和高投资回收率。产业化经营基础要好,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有自己的品牌,能明显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一、旱地蔬菜

  1.种植规模:蔬菜基地连片面积 500 亩以上,西瓜等特经连片面积 1000 亩以上,其中设施栽培(钢、竹架大棚)占 50% 以上。

  2.园区选址:基地选择要求达到土地平整、排灌畅通、电路配套、标志齐全、阔别污染源。

  3.技术服务:基地必须配备 1 -2 名专业技术职员进行全程跟踪技术指导,记录苗情动态,适时总结。

  4.示范作用:园区建成后对四周村组有一定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辐射带动面积万亩以上。

  5.间套复种:园区复种指数 2.8 以上,亩平纯收益同比增加500 元以上。

  6.效益指标:露地蔬菜栽培年均亩纯效益 2000 元以上,设施栽培蔬菜年均亩纯效益 5000 元,西瓜等特经设施栽培年均亩纯效益 3000 元以上。

  二、水生蔬菜

  1.种植面积:莲藕 10000 亩以上,慈姑 1000 亩以上,水芹 500亩以上,芡实 500 亩以上,菱角 200 亩以上。

  2.效益指标:莲藕 5000 元以上(含套养),慈姑 2000 元以上,水芹 5000 元以上,芡实 3000 元以上,菱角 3000 元以上。

  3.基础设施:土地平整、排灌畅通、路桥配套、绿化成网、装备公道、标志齐全。

  4.环境指标:园区应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的基地认证。

  5.品种利用:莲藕以大紫红、美人红、武植二号、鄂莲四号为主;慈姑以紫圆、日本慈姑为主;水芹以扬州长白芹、上海白芹为主,积极推广浅湿水芹;芡实以紫花苏芡为主,搭配种植本地刺芡;菱角以苏州红菱为主。

  6.种植模式:园区内积极推广藕慈复种、藕田套养等高效种植模式,大力宣传应用藕田套养泥鳅、黄鳝等高效、生物控虫模式。

  严禁使用甲拌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三、花卉林果

  1.种植面积:连片 1000 亩以上。

  2.经营机制:高效林(果)花卉苗木园区林权明晰,管护责任制落实。

  3.基础设施:地势平坦、高亢,交通便利,排灌配套,电力畅通,且周边无大型企业和污染源。

  4.经济效益:亩效益达 3000 元以上。

  5.技术措施:果园有品牌,有一套先进的治理技术;花卉苗木园高档绿化树种占 60% 以上,按标准化育苗。

  6.产品质量:果品一级率达 80% 以上,或应出圃苗木一级率达 80% 以上。

  7.示范作用:带动周边村发展高效林(果)花卉苗木,辐射带动面积 5000 亩以上。

  四、有机稻米

  1.园区面积:连片种植面积 1000 亩以上。

  2.环境指标:圩口独立,与四周环境有隔离带,且四周 5km 范围内无污染源,水源洁净无污染。进入有机基地转换或通过有机产品基地论证。

  3.基础设施:田间基础设施配套,单排单灌。

  4.运作模式:通过公司 + 基地或者公司 + 基地 + 农户的模式,同一实施生产治理。

  5.技术治理:园区设有质量内监员,并聘用农技职员指导有机稻米生产。

  6.生产治理:按有机稻米生产技术要求从事有机稻米生产,推广应用稻鸭共作、水旱轮作等生态种养模式,严禁使用化肥、农药。

  7.产品经营:争创有机稻米品牌,注重拓展产品市场。

  8.效益指标:亩纯效益 2000 元以上。

  五、畜禽养殖

  1.园区选址:占地 50 亩以上,选址阔别居民点、学校,阔别水源 1.5 公里左右,且周边无大型企业和污染源。地势平坦、高亢,保证水、电、路“三通”。

  2.建设规划:同一规划用地,按规模健康养殖要求建设。

  3.养殖规模:生猪栏存在 1 万头以上;种、蛋禽栏存在 1 万和 5万只以上;种草养鹅连片种植 1000 亩,养鹅 10 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在 20 万只以上。

  4.生产设施:生猪要自繁自养,母猪要实施限位栏饲养,仔猪要网上保育;蛋鸡要实行笼养,蛋鸭要圈养;肉鸭、肉鸡要高床养殖;鹅类要配套种草养殖;要配套防寒、降温设施。

  5.环保设施:有固定的粪便堆积池、污水三级沉淀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等,并配套一定的绿地和植物种植,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有条件的配套沼气池。

  6.饲养治理:良种率必须达 100% 。实行配合饲料喂养,严禁使用泔水和各种有害药物或添加剂。能够运用各种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7.养殖效益:生猪、蛋禽养殖和种草养鹅年均效益在 50 万元以上,肉禽养殖年均效益在 20 万元以上。

  六、水产养殖

  1.养殖面积:连片养殖面积 1000 亩以上,交通方便,且有集中连片的标准塘口 15 个以上。

  2.养殖效益:养殖品种优良,模式先进,技术领先,产业特色鲜明,亩均效益 2000 元以上。

  3.基础设施:排注水系通畅、道路桥梁配套、渔业机械配备公道。4.生产治理:有总体规划、有实施方案、有具体措施、有明显标牌、有责任人。

  5.宝应湖 大 闸 蟹 养 殖 园 区 应 位 于 无 公 害 生 产 基 地 内,采 用“稀、大、高”养殖模式,放养优质大规格扣蟹,亩平不超过 600 只,并能根据宝应湖大闸蟹协会的要求,采用健康生态养殖技术进行饲养治理。

主题词:农业 考核 意见 通知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 年 4 月 26 日印发  共印:3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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