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明确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县政府领导分工如下:
林正玉同道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经济工作,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机构、编制、人事、监察、人民武装委员会等工作,分管人事局、监察局等部分。
周玉宝同道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以及计划、外事侨务、招商引资、县属产业经济等工作,协助分管人武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侨办、发改委(旅游局)、经贸局、招商局、安监局、机电(轻纺)公司、供电公司、电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质量技术监视局、统计局、物价局、档案局、经济协作委、煤矿、接待办、无管办等部分。
吴顺文同道负责外向型经济、民营经济、乡镇产业和开发区工作,分管开发区、外经贸局、民发局(乡企局)、工商局、个经办、环保局、民生担保公司等部分。
袁竹青同道负责财政、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第三产业、环境优化等工作,分管财政局、国资办、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发行、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商贸(团体)总公司、粮食局、审计局、房改办、烟草局、盐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双拥办、老龄办、残联等部分。
王业明同道负责科技、教育、文卫、交通工作,协助计划、水利和项目申报、政策性资金争取工作,分 管 科 技 局(地 震 局)、教 育局、职教团体、文体局、广电局、卫生局、药监局、交通局、爱卫办、红十字会等部分。
侯承海同道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治理、公安司法、建筑业工作,分管建设局(规 划 局)、城 投 公 司、建 管 局、国 土 资 源 局、公 安局、司法局、法制办、民族宗教局、信访局等部分。
顾长荣同道协助负责县属产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
华德荣同道负责农业经济、计划生养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分管农工办、农林局、水务局、农机局、水产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气象局、人口和计划生养委员会、扶贫办、茧丝绸公司等部分。
高学君同道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和县属产业经济等工作。
二 OO 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 人事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驻宝各单位,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 6 月 28 日印发 共印:12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