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狠抓“三大机制”治理商业贿赂
发布:2009-10-18 18:26:49  来源:宝应0514.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建设局承担着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治理、房地产开发等职能,行政治理职能多,动用资金大,存在贸易贿赂的环节多,可以说是个高危部分。建设局在开展治理贸易贿赂工作中,狠抓“三大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最近5年,城市基础设施政府投入近8亿元,建设工程圆满完成,干部没有一个出现题目。

  在开展治理贸易贿赂过程中,该局主要是实行了“五定”,即“定班子、定计划、定方案、定规范、定责任”,狠抓了“三种机制”。一是治理机制:建设系统负责做预算,预算再由财政部分审核,一律进行招投标,一律实行监理,一律由财政局委托中介审计,大宗材料重要设备一律进行政府采购,工程款一律按合同拨付,实行分管县长、建设局局长、县城投公司共同负责签字把关。二是监视机制:工程质量、工程量由监理签字负责,每项工程由1-2名局领导跟踪监视,招投标、政府采购由司法局公证员,纪委监察室工作职员到场,工程变更、竞争性谈判县财政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员一并参加研究决定。工程核算由县财政局、局计划审计科、施工单位财会职员共同负责、三级把关。三是制约机制:工程的确定,由建设局提交方案,县委县政府决策。工程的招投标、施工、核算,都由局领导、局城建科、承建方、监理方、财政局相关科室等共同参与;工程款结算由县财政局或城投公司向施工单位按合同、按审计结果直接拨付,不通过建设局,建设局领导只在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票据签字作证实,从不直接经手资金,做到环环相扣,多人参与,互相监视,相互制约。由于以上措施认真落实到位,从而有效地预防了建设工程中贸易贿赂的各个环节。尽管如此,在工程启动前,该局对相关职员首先进行警示教育,预防贸易贿赂、预防工程腐败、预防职务犯罪。除建设工程之外,对规划许可的审批,实行了“一个头对外、一个头审批、一个头收费,一个章办结”。对行政执法提出了发扬“钉、忍、韧”的精神,树立“治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开展创建优秀执法队伍活动。对房产发证,实行窗口治理,挂牌上岗,创建模范窗口,重要岗位实行轮岗等。在治理贸易贿赂的专项工作中,特别是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对治理机制、监视机制、制约机制进行了回头看,真正做到利用相关的制度,有效地遏制了贸易贿赂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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