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农业普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 号)、《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农业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05]81 号)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扬府发[2005]143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熟悉开展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把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我县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县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政策;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进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两个率先”进程。各地各部分要充分熟悉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农业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为 2006 年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 2006 年度。普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
(二)镇(区)、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
(三)农 业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四)农 业 和 农 村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情 况;
(五)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活动情况;
(六)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三、农业普查的工作要求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全体农户,是一项大规模的社会调查,任 务 重,参 与 部 门 多,工 作 难 度 大。各 地 各 部 门 要 按 照“同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要求,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实施工作。请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工作,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对普查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题目,有关部分要采取果断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推动工作开展。
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试点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要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治理,确保数据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为“三农”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在普查工作中,凡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以及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在此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分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赏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职员,对普查对象的资料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四、认真落实普查机构、职员和经费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各镇(区)人民政府要把农业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要成立普查小组,村民小组要设专人负责。要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气力,改善普查机构和普查职员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镇(区)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气力支持参与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选调政治素质高、具有会计或统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现场组织职员和调查员,并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组织工作。
对普查工作所 需 经 费,各 镇(区)政 府 要 按 照 分 级 负 责 的 原则,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要通过这次普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农村统计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步伐,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础工作。
附件:宝应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员名单
二 OO 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宝应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员名单
组 长:秦有芳 副县长
副组长:张兆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衡长亮 县统计局局长
吉桂山 县农林局局长
史定龙 县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
成 员:张常宝 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钱永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安祥 县委研究室副主任
徐 俊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韩立清 县科技局副局长
黄明哲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就 县民政局副局长
昌 丽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金海 县财政局副局长
乐立明 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许定齐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正平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晓峰 县爱卫办主任
韩寿根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文教 县广电局副局长
王永海 县水产局副局长
王少春 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
王永林 县农机局副局长
高学娟 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学娟同道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农业 普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人武部,驻宝各单位,存。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 年 1 月 4 日印发
共印:120 份。